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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4-83040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4-04-03
责任部门: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医疗卫生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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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海宁市春季查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4年海宁市春季查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宁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海宁市春季查螺工作实施方案

 

我市自1991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以来,血防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但周边县(市)还有残存钉螺,外来传染源时有输入,存在血吸虫病重新流行的潜在风险。为消灭残存钉螺,巩固血防成果,根据《浙江省血吸虫病监测巩固方案(2013年修订版)》《浙江省查灭残存钉螺技术方案(2013年修订版)》和《2024年浙江省血吸虫病监测与控制业务技术措施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查螺原则

查螺时要追本溯源,顺水系进行,按查螺图帐逐条逐块有计划地开展调查。沿灌溉水系,按干、支、斗、农毛渠及田块的顺序进行调查;与钉螺分布环境相毗邻的地区要扩大范围调查。

二、查螺时间

全市统一从2024年4月7日开始至2024年4月30日结束,如遇阴雨天或气温偏低,适当延期。各镇(街道)确定查螺日期后及时电话告知市疾控中心卫生监测科,并于2024年5月10日前上报查螺统计资料及书面总结。

三、查螺范围

按轮查规划,每个镇(街道)查1/5行政村的历史有螺环境及适宜钉螺孳生的各类环境,特别是对铁路沿线、湿地公园、生态公园、休闲农庄、林场、瓜果蔬菜基地、开发区及征用的建设用地等区域要开展重点排查,不遗留查螺盲区(2024年海宁市春季查螺行政村名单见附件,其中斜桥镇华丰村、硖石街道杨汇桥村为省级监测点)。

四、查螺方法

(一)制订新的查螺图帐。对查螺村适宜钉螺孳生的各类环境改造(标准农田建设、道路建设、工业园区开发等)需要重新建立查螺图帐,对原有图帐上的水沟、渠道、河浜、池塘等要在查螺前现场逐条对照,并重新登记建册,然后确定应查环境和应查面积。

(二)轮查村采用系统抽样结合环境抽查法查螺。框距5米,环境抽查2框,复杂环境采用全面细查法。每框面积0.1平方米,查螺时间2~3分钟/框,每人每天查螺100~150框。省级监测点先用环境抽查法调查,如环境抽查未发现钉螺,全村环境抽查调查的框数应不少于500框。若发现钉螺再改为系统抽样法,并记录每个环境的经纬度。

(三)以村为单位组织专业队查螺。挑选工作认真且经培训的中青年为查螺员,根据查螺任务轻重,组成若干个查螺组,每小组3人,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并带班查螺。

(四)查螺时要随时做好记录。每一条块记录内容有编号、小地名、环境类别、植被种类、宽度、查螺框数等,最后统计查螺面积。如查到钉螺,应将钉螺装入螺袋,在袋上记录镇(街道)名、村名、编号、小地名、环境类别、日期及查到钉螺者,带回实验室解剖,建好螺点卡,采用GPS仪对有螺环境进行定位和面积测量。

(五)未开展查螺的轮空村,要设立螺情监测点查螺。

设点要求:

1.未彻底改造的复杂环境。

2.有漏查、查漏可能的重要地段。

3.可能输入钉螺的毗邻地区。

每个村确定3~5个点,采用全面细查法每年查螺1~2次,并建立螺情监测点登记卡册,按卡册查螺,做到定点定人员并做好记录。

(六)按要求开展联防查螺。各血防联防镇(街道)除完成本市的查螺任务外,按照嘉兴市血防联防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毗邻地区的联防查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周密部署。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春季查、灭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明确任务,保障相关人员、物资与经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序高效完成春季查螺活动。各镇(街道)在春季查螺活动中,大力提倡各级领导同志带头参加,深入现场解决查、灭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血防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血防意识。各镇(街道)要利用春季查螺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播、视频播放、发放血防宣传资料、开辟血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血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人群参与血防的意识和依从性。对中小学生开展“三个一”(上一堂血防知识课,看一次血防录像,写一篇血防作文)的教育活动,推广“领导干部查螺日”活动等。

(三)落实查螺人员,组织技术培训。以镇(街道)为单位组建查螺队伍,挑选工作认真的人为查螺员,要保证查螺人员相对稳定,老、中、青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市地病办要求对查螺队员组织培训,采用上血防知识课与现场布设假螺点相结合的方法,使查螺队员了解钉螺形态、习性,熟悉查螺方法,保证查螺质量。查螺期间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血防专管员要善始善终参加督导工作,每个查螺村要相对固定两名医务人员跟班查螺。市地病办、市疾控中心将抽调人员到各镇(街道)进行查螺督导,全面掌握查螺进度,考核查螺质量。

(四)推行报螺奖励,落实查螺经费。各镇(街道)要充分发动群众查螺报螺,凡首先发现钉螺者,经市地病办鉴定确认,每个螺点奖励500元。一旦发现钉螺后要封锁现场,同时电话报告市地病办,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继续坚持“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镇、村、个人“三个一点”的办法筹措查螺经费,妥善落实血防用工。市地病办将根据各镇(街道)查螺进度,查螺质量酌情下拨查螺经费,对能严格按照查螺工作各项要求,任务完成出色的镇(街道)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2024年海宁市春季查螺行政村名单

 

 

附件

2024年海宁市春季查螺行政村名单

 

镇(街道)

村       名

村数

许村

科同、李家、永福、许村社区、塘桥、翁埠

6

长安

城东、红色、陆泽、大型

4

周王庙

之江、联民

2

盐官

城北、郭店、包王

3

斜桥

庆云、新农、三联、华丰(监测点)

4

丁桥

新仓、诸桥

2

黄湾

黄山

1

袁花

龙联、镇西、梨园

3

马桥

正阳、马桥

2

硖石

荷叶、联和、杨汇桥(监测点)

3

海昌

金利、迎丰

2

海洲

张店、伊桥

2

合计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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