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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18/2024-83164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3-19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海农发〔2024〕16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4-04-09 14: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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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宁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升灾情应对能力,根据上级部门和市防指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海宁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9日

海宁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机制

为及时有效组织开展农业自然灾害的防范、处置和灾后生产恢复等工作,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防灾减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根据《海宁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会商研判机制

根据气象信息及时组织会商,分析研判自然灾害防御应对形势,研究提出农业领域重点风险隐患及应对工作措施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会商启动。局农业抗灾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抗灾救灾办公室)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加强与市防指、气象等部门对接沟通,积极参加市防指组织的会商研判,了解掌握自然灾害发展趋势,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提前开展分析预判,并在自然灾害影响前2—3天和应急响应期间组织会商研判。局相关单位密切关注气象动态,提前作出预判,开展本行业本领域会商研判。

(二)会商组织。局抗灾救灾办公室负责综合性会商研判组织工作。自然灾害影响前,Ⅳ级和Ⅲ级应急响应期间,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由主要领导召集,局农业抗灾救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参加。必要时请有关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参加会商。局相关单位开展本行业本领域会商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三)会商形式。可采用会议、电话、视频等形式。

(四)会商内容。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通报气象信息、灾情发展等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家乐、农业设施设备、农田基础设施等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主要风险、可能导致的危害范围和程度,研究防范应对措施,安排部署防灾减灾等工作。

(五)结果应用。根据会商研判情况,局抗灾救灾办公室汇总形成会商材料,提出防范工作举措、防灾避灾措施、指导服务意见等,视情发送预警信息、印发工作提示函或文件、作出应对部署,组织指导服务组。

(六)工作要求。会商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参与单位要安排熟悉业务、掌握情况、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会商,参加人员会商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定量、定性相结合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的风险隐患,提出操作性强、管用实用的措施建议。会商结束后,局相关参加人员及时将会商精神和要求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局相关单位根据气象变化和灾情发展趋势,进一步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的风险隐患,细化研究防灾减灾措施,督促指导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闭环管理。局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会商结果和应对措施等,及时报局抗灾救灾办公室。

二、预警提醒机制

通过切实可行的途径和方式,提前开展预警提醒,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和防灾减灾措施,指导广大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学防范应对自然灾害。

(一)预警启动。根据气象信息,预判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灾害时,一般在自然灾害影响前2—3天启动预警。根据气象变化、灾害发展趋势和会商研判结果,加大预警频次。

(二)预警组织。局抗灾救灾办公室负责全市性农业防灾减灾预警信息编辑、发送工作。局相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防灾减灾预警信息编辑、发送工作。

(三)预警对象。主要是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

(四)预警内容。重点预告气象信息、灾害防御重点、防灾减灾措施、工作要求等。

(五)预警渠道。通过农民信箱、“海宁三农”微信公众号、以及局相关单位工作群、数字化应用平台等途径发布,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

(六)预警要求。预警信息发布前要加强自然灾害影响情况分析研判,做足提前量;预警提醒对象要力求精准全面;预警内容要简明易懂,贴近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防范重点。局各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情况,及时报局抗灾救灾办公室。

三、风险排查机制

认真组织农业领域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发现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潜在风险,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一)排查启动。根据上级部署、市防指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一般每年汛前组织一次全市综合性排查,预判可能受自然灾害影响的行业领域在灾害来临前组织临灾排查,受灾的行业领域加强灾中巡查、灾后复查。

(二)排查组织。局抗灾救灾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市综合性排查,局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专项排查。

(三)排查内容。重点针对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农家乐、农业设施设备、农田基础设施、农用物资仓储等行业领域,排查防灾减灾工作措施落实、灾害风险隐患等情况。具体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和自然灾害类型、防御工作重点确定。

(四)排查方式。一般采用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实地检查、生产经营主体自查、整改后主管部门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五)排查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整改后进行实地核实、逐一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六)排查要求。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是有效防范自然灾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综合性排查与专项性排查相结合,结合平时工作开展日常经常性排查,针对灾害影响抓好关键时段、关键领域、关键区域排查。坚持隐患排查不出来、风险点掌控不住就是工作失职的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深入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并推动整改,全力消除风险隐患。

四、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抗灾救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要求,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转高效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有效组织应对自然灾害危害,尽最大努力减轻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响应启动。我局应急响应启动时间和响应等级与市防指保持一致,一般不再另行发文,通过浙政钉工作群转发告知各镇街和局相关单位启动应急响应。

(二)响应组织。局抗灾救灾办公室负责组织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三)响应动员。

Ⅳ级响应,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会商研究措施,加强灾情调度和救灾指导。发送Ⅳ级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值班,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监测灾情动态。

Ⅲ级响应,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农业抗灾救灾应急工作。发送Ⅲ级灾害预警信息。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各成员单位负责人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密切监测灾情动态。视情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Ⅱ级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全市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发送Ⅱ级灾害预警信息。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全体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从指挥,派员进驻市防指值班。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根据灾区要求,及时动用市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

Ⅰ级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全市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发送Ⅰ级灾害预警信息。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全体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听从指挥,派员进驻市防指值班。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必要时动用市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

(四)响应措施。根据不同自然灾害和响应等级,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台风洪涝天气,重点做好成熟农产品抢收、清理疏通田间沟渠、加固设施大棚等农业设施、转移保护种子等农资、劝返转移安置游客、转移危险地带人员、病虫疫情等次生灾害防范等;高温干旱天气,重点做好作物遮阳防晒、畜禽防暑降温、鱼塘增氧、用水保障、渠道清淤、灌溉设备检修养护、抢墒补种、病虫疫情等次生灾害防范等;雨雪冰冻天气,重点做好成熟农产品抢收、设施大棚除雪除冰加固和增温补光、养殖场加温、作物覆盖保温、病虫疫情等次生灾害防范等;低温阴雨天气,重点做好大棚降湿防寒保温补光、农田开沟排水培土、作物覆盖保温、鱼塘增温、畜牧场加温取暖、病虫疫情等次生灾害防范等。

(五)响应结束。我局应急响应结束时间与市防指保持一致,一般不再另行发文,通过浙政钉工作群转发告知各镇街和局相关单位结束应急响应。

(六)有关要求。局抗灾救灾办公室统筹协调整体面上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将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相关会议精神、指令要求传递给各镇街和局相关单位;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应急响应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应急措施,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局抗灾救灾办公室,形成有分有合、运转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响应期间相关人员按应急值守要求到岗到位。

五、信息调度机制

加强信息调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明确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全面了解灾情信息和工作动态,为自然灾害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一)调度启动。局抗灾救灾办公室根据气象趋势预判可能发生农业灾情、或市防指和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时,启动信息调度。

(二)调度组织。局抗灾救灾办公室组织各镇街和局相关单位进行信息调度。局相关单位组织本行业本领域进行信息调度。

(三)调度人员。各镇街、局相关单位分别明确责任心强、作风务实、工作严谨细致、熟悉业务知识和信息报送规定的人员作为信息员,承担信息调度工作。信息员保持相对稳定。

(四)调度内容。主要调度灾害风险隐患、灾情、防灾减灾工作举措和指导服务等情况。灾情一般通过灾情报送系统报送,其他情况一般通过浙政钉报送。对上级部门和市防指等调度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各镇街对受灾情况进行核实,并与应急部门沟通对接,提高数据准确性、保持数据一致性。

(五)调度频次。Ⅳ级响应时,实行一日一报,每天12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Ⅲ、Ⅱ级响应时,实行一日两报,每天12时、18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Ⅰ级响应时,实行一日三报,每天6时、12时、18时向市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各镇街按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局抗灾救灾办公室及时汇总信息,按要求报上级有关部门、市防指和局领导。

(六)紧急信息报送。因农业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灾情信息,或人员安全受威胁的重大风险隐患等险情信息以及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各镇街在接报后15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或通过浙政钉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市局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向上级部门和市防指报告。

(七)专题报告。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实际,视情编写专题信息或工作动态,呈送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参阅。对影响范围较广、经济损失较大的灾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或向市领导作专题报告。

六、应急值守机制

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坚守岗位抓好防灾减灾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一)应急值守启动。启动应急响应或工作需要时,局办公室视情安排应急值班。

(二)进驻市防指值守。根据市防指要求,Ⅲ级响应时,视情派员进驻市防指,Ⅱ级、Ⅰ级响应时,由局领导进驻市防指。

(三)值班安排。局应急值班和进驻市防指值班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局相关单位需要安排值班的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四)值班要求。局值班人员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联络畅通,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准确掌握值班工作规范、紧急信息报送要求和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准确报送各类信息,妥善处理各类情况,认真记录值班情况,做好值班工作交接。

七、指导服务机制

建立局抗灾救灾指导服务组,加强应急力量准备,严阵以待,第一时间赶赴实地进行指导服务,推动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和灾后生产恢复,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减轻灾害影响和农业生产损失。

(一)组建服务组。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抗灾救灾指导服务组,指导组成员相对稳定,执行任务时,如相关人员工作冲突由所在单位协调解决。

(二)组派条件。根据气象信息预判可能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影响的,启动应急响应的,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市防指作出要求的,需要赴实地指导和督促落实的,或结合实际需要加强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情形,即在第一时间派出指导服务组。

(三)组派流程。局抗灾救灾办公室结合相关区域、领域防灾减灾工作需要,提出派组建议方案,合理确定指导服务重点任务和派组时间,协调落实指导服务组人员和分赴区域,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工作任务。重点了解当地防灾减灾工作准备和落实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灾情、灾后救灾情况,督促落实防灾减灾工作措施,开展生产恢复指导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等。对指导服务中发现的灾害风险隐患,及时提醒,跟踪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各指导服务组接到指派任务后要第一时间分赴实地,在每日工作任务结束后及时向局抗灾救灾办公室简要报告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要深入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加强面对面指导,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八、物资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制度,明确各级相应任务,加强储备、调运、使用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储得足、管得好、调得出、用得上,做到有备无患,有效保障自然灾害应急所需,更好发挥政府储备的作用。

(一)储备物资。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重点储备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种子、农药以及动物疫病消杀所需的消毒药、防护用品等。必要时可增加其他物资储备。

(二)储备组织。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分类管理。农作站负责种子储备管理,植土站负责农药储备管理,畜牧站负责消毒药、防护用品等储备管理。局相关单位视情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三)储备落实。制定全市种子、农药、消毒药、防护用品等储备计划,按规定要求确定储备的具体品种、数量和采购方式、承储单位。承储单位按合同(协议)落实储备任务,确保储备计划落地落实;做好储备物资台账,翔实记录库存、动用、质量、数量、去向等。

(四)储备检查。局相关单位采用实地检查和日常调度相结合方式开展检查,及时掌握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核实。对需要检测的储备物资,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测,保障储备物资质量。

(五)储备动用。根据灾情及时动用本地应急储备物资。如本地应急物资仍不能满足救灾需要的,按程序向上级部门申请动用。及时报送动用情况。

(六)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和历年农业自然灾害受灾情况,做好种子、农药、动物防疫物资等储备,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储备物资量足质优。在防灾减灾重点时段,可采用市场化储备等方式开展灵活储备。

九、灾后救助机制

高度重视灾后救助工作,加强救灾指导服务,动员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救灾措施,尽快恢复灾后生产,全力保障农业稳定发展。

(一)救助组织。根据灾情实际和工作需要,局抗灾救灾办公室负责组织研究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措施,组派指导服务组,下发灾后恢复生产通知,提出工作要求。必要时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召开会议,部署全市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局相关单位对本行业本领域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组织落实相应措施。

(二)救助重点。及时修复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协调救灾所需种子、农机等调剂调运,指导加快作物改种补种、畜禽补栏、鱼塘补苗,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及时无害化处理死亡畜禽,推动农产品销售,推进保险理赔,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组织开展农民培训等。

(三)实地指导。视情派出指导服务组,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服务情况及时报局抗灾救灾办公室。

(四)保险理赔。计规科协调相关保险机构,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勘查、定损和理赔,并及时了解掌握保险理赔进展情况,将相关信息报送局抗灾救灾办公室。

(五)资金支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支持,抓好资金使用情况调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十、复盘评估机制

组织开展复盘评估工作,认真总结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不断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打一仗进一步”。

(一)复盘启动。根据市防指具体要求和工作需要、灾害影响,及时启动复盘工作。

(二)复盘组织。局抗灾救灾办公室牵头做好复盘评估工作的部署、汇总、反馈以及闭环整改工作,统一组织全局性复盘工作;局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开展复盘,并将复盘总结报送局抗灾救灾办公室。重大自然灾害复盘评估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报主要领导审核。

(三)复盘内容。对农业自然灾害的基本情况、灾害损失及成因、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及存在的短板问题、恢复生产及灾后影响等进行总结评估分析,提出和落实改进意见建议,探索形成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

(四)复盘要求。复盘工作既要查找问题,也要总结经验,强化复盘成果的转化落实,对好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机制性工作制度,对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压实责任,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遏制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持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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