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组织做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政策和技术措施落实的通知》(农农(植保)[2024]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88号)及上级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海宁市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请按照方案实施。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日 海宁市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小麦“一喷三防”政策措施,促进我市小麦生产,提高小麦抗灾减灾稳产增产能力,切实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为引领,以实施“一喷三防”项目为抓手,通过鼓励支持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建设,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发展,有效提升病虫害防治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在小麦穗期开展小麦“一喷三防”作业,有效提高小麦抗逆性,预防控制病虫害,促进小麦稳产增产。在全市小麦产区开展小麦“一喷三防”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治面积5万亩以上。鼓励支持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开展统防统治服务,示范带动全市小麦“一喷三防”技术的推广应用,夺取夏粮丰产丰收。 二、补助对象和方式 (一)补助对象。全市小麦产区通过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开展小麦“一喷三防”作业的嘉兴市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须提供“种粮宝”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作业明细表。 (二)补助环节。项目对我市嘉兴市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通过统防统治飞防作业服务实施小麦“一喷三防”作业进行补助。 (三)补助方式。根据小麦“一喷三防”飞防作业亩次数(单一规模种植主体亩次不高于小麦粮补核准面积的两倍)结合中央下达资金总额,按照作业亩次因素法分配,采用资金补助形式,直接补助到服务组织账户。 三、操作方法 (一)实施主体申报。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开展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的嘉兴市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积极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台账资料。 (二)确认作业面积。各服务组织对统防统治作业情况造册登记,由各镇、街道核查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三)严格材料审核。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对各镇、街道上报的台账资料进行审核。 (四)加强监管检查。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取消当年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附件:1.2024年海宁市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服务补助项目申请表 2.2024年海宁市“种粮宝”小麦统防统治作业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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