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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18/2024-83840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4-09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海农专发〔2024〕12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4-05-10 09: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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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规范提质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规范提质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常态化监管,切实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质量,经研究,决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规范提质百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织落实属地自查、市级督查、抽样检查为内容的“三查三严”监管机制,聚焦“控风险、强监管、提品质”,重点检查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主体内部质量管控、包装标识、标准落实、产品追溯、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管理、高风险产品等方面,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密管控风险隐患,持续净化市场环境,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切实维护品牌公信力。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标志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聚焦规范用标,重点检查用标产品与标志信息、证书信息不符,冒用标志、证书,转让、买卖标志或证书等违法行为检查,各镇(街道)抽查2个以上农贸市场、超市等农产品销售点。发现问题和查处结果填入附件1和附件2。

(二)开展绿色食品生产主体监督检查。聚焦绿色生产,开展绿色食品获证主体现场巡查,重点检查绿色食品相关标准掌握程度、生产质量控制措施执行情况、投入品使用管理、绿色食品生产标准上墙、标志的包装设计与使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落实、内部检查及内检员履职、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和查处结果填入附件1和附件2。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绿色食品企业集中年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三)开展绿色食品申报意向排摸。根据绿色食品申报要求,对辖区内生产主体申报意向开展排摸,选择主观能动性强、质量安全措施实、品牌意识浓厚的主体,建立绿色优质农产品申报储备名单(附件3)。

(四)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情况检查。袁花镇、马桥街道开展海昌蜜梨地理标志农产品授权情况跟踪摸排,并对地标授权管理、品质保持、标志使用、品牌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结果填入附件1和2,同时将授权情况填入附件4。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规范提质百日专项行动作为强化证后常态化监管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内部分工,积极谋划、精心准备,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指导服务,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清晰梳理薄弱环节,迅速开展检查,上下联动,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及时总结宣传。各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进度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进展情况,挖掘行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力,并于7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质监科。

附件:1.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登记表

2.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志市场监察和基地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3.绿色优质农产品申报储备名单

4.地理标志农产品授权情况汇总表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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