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2024年度海宁市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海农办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试点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全市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或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为“村属企业”)。 二、主要程序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村开展职业经理人培育试点申报工作。 (二)制定科学方案。各申报村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村庄发展、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和招引社会资本等实际情况,明确经营模式,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申报方案。方案初稿要在镇(街道)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务联席会议提出,广泛征求群众、党员、村民代表等意见建议并修订完善。 (三)严把申报流程。行政村申报方案经村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街道)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当年度实施单位。 三、申报材料 各村需提供申报表、村民(社员)代表大会决议、镇(街道)会议纪要、村班子建设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优势(即可用于经营的资源、资产、资金情况)、近三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情况、未来三年村属企业实施方案、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建议名单,需递交职业经理人聘用计划书,主要阐述职业经理人招聘后的经营团队组建计划、工作权责划分、绩效评价考核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应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属企业积极申报职业经理人培育试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请各镇(街道)将申报情况汇总后,及时将申报资料一式二份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同时通过浙政钉报送电子材料,逾期不提供资料的不再受理。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附件:海宁市首批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试点申报表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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