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21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度海宁市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专项资金补助操作办法》予以公示。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22日前反馈至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园区建设科。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姜寒宸,联系电话:0573-87288671 附件:2024年度海宁市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专项资金补助操作办法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6日 相关链接:关于《2024年度海宁市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专项资金补助操作办法》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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