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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21/2024-84199 发文机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28 10:16
责任部门: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责任科室:计划财务科
所属栏目:专项经费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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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下达2023年托育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托育机构:

根据《海宁市家庭育儿支持政策》(海政办发〔2022〕94号)、《海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金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海幼护办〔2023〕1号)文件精神,由各镇(街道)审核,经市卫生健康局确认,现下达托育补助专项资金88.22万元,其中:1.“向日葵亲子小屋”7万元;2.示范性托育机构奖励20万元;3.普惠托育机构建设补助5万元;4.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56.22万元(明细详见附件)。

补助资金中“向日葵亲子小屋”7万元由有关街道收入列“1100310卫生健康”科目,支出列“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其他项目补助资金81.22万元由市卫生健康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到各相关托育机构,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做好托育服务工作。

附件:1.海宁市托育补助专项资金明细表

2.海宁市向日葵亲子小屋建设资金明细表

3.海宁市普惠托育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明细表

4.海宁市示范托育机构奖励资金明细表

5.海宁市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资金补助明细表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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