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镇乒乓球协会发起者: 你单位关于成立海宁市许村镇乒乓球协会的请示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单位同意作为海宁市许村镇乒乓球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你单位开展以下业务:开展乒乓球技术交流与指导,组织各类乒乓球比赛、训练、培训班等;宣传普及乒乓球运动;争取和接受用于协会正常活动的捐赠和赞助。成立登记后,应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海宁市许村镇乒乓球协会的业务工作要自觉接受海宁市许村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按规定参加年检,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我单位。现请按有关规定向海宁市民政局申请登记。 此复。
许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