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42/2024-83692 发文机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06 08:41:42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科室:信用监督管理科
所属栏目:政务活动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市市场监管局启动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

为推动吊销未注销企业退出市场,让市场经营主体的基数更清、底数更明,营造良好的企业生态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应用《浙江省吊销未注销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根据《关于全省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的通知》要求,我局主动联系人社、自然资源、税务等市级部门,就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取得其支持,征询其相关意见。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提高强注工作的精准度。二是强化科所分工。就强制注销工作明确局内部分工,信用监管科负责牵头和具体承担强制注销的全流程工作,审批科、知识产权科协助开展企业股权冻结、知识产权信息的查询,基层所(分局)开展实地核实工作,法规科负责强制注销工作的法制监督。通过科所分工协作,强力推动强注工作。三是强化过程管理。我局通过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本次强注的对象清单、清理依据、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间。梳理“吊销未注销实施强制注销操作流程图”,在流程图中分别标注各个时间点的工作内容和注意细节,尤其是对公告时间节点进行严格把控。通过全过程管理,有条不紊地推进强注工作。

目前,全市共有876家吊销三年以上未注销企业,通过前期的部门征询,已确定228家强注名单,根据辖区分布,已分解到13个基层所(分局)开展实地核实工作,核实工作将在5月下旬前完成。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