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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42/2024-83788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5-08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4-05-08 15: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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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海宁市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

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之举。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真正让个体工商户活起来、强起来,我局作为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协同税务局、人社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出台《海宁市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积极推动“一揽子”惠企政策稳落地。

一是优化准入,加快服务速度。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个转企”的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一条龙”服务。协调相关许可部门开展证照联办、并联审批,为“个转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个体工商户可以采用“直接变更”方式申请“个转企”登记,允许其继续使用原字号,保留行业特点及使用原经营地址。原个体户涉及许可经营的,可先行办理“个转企”变更登记手续,相关部门依据《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等有关材料,对相关许可经营项目依法按照变更程序办理,适用告知承诺办理的,可依法免予现场核查。

二是“税”“贷”扶持,加强支持力度。转型后的企业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或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允许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个体工商户在转型过程中,将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或在企业内部转移时,免征契税。同时,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创业者,还可提供最高300万创业贷款及补贴,包括社保、就业、场地租金等。此外鼓励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对“个转企”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

三是深入指导,提升发展活力。加强对“个转企”企业的劳动用工、社保参保、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与指导。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可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资质,获得资质后可开展自主认定,并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个转企”企业原则上可保留原荣誉,支持原个体工商户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转移至转型企业,为企业的发展活力注入新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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