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来了 6月13日,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宁市城投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公告,首批试点限额50套,以支持居民改善性购房需求。 试点期间,换购人可以用一套存量住房换购一套双漾未来城新建商品住房。换购总价占换购新房总价的比例不得高于60%。换购新房存在至少40%的剩余价款,需以现金或按揭贷款支付。 
存量住房收购价格以市城投资产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价格为依据,收购主体为海宁市城投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 
其中,对存量住房的要求是位于海宁市海洲街道、硖石街道范围内,存量住房用途为住宅,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须截止至报名之日满两年及以上;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此外,参与换购的居民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征信记录、无不良贷款记录;采用房票支付的不参与本次“以旧换新”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15日,存量住房持有人至双漾未来城展示中心参加报名。报名名额上限为300组,报满或到期截止。 海宁市传媒中心记者丨王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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