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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14 15:1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府办政务督查科字号:[ ]


名 称: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9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情况:

陆靖英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街道财政体制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于全市财政体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建议中的宝贵意见,我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调整街道财政体制的建议

2022年,经过一年多的调研,我市出台了新一轮市镇财政管理体制《关于进一步完善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22〕52号),财力进一步向镇(街道)倾斜,全力保障基层“三保”。一是将海洲、硖石两个街道的增量分成比例从55%提高到了70%,提升了15个百分点。二是进一步扩大了基本财力保障范围。新的保障基数(剔除首次设立保障基数的长安、黄湾、海昌街道等3个镇街)比2021年保障基数(按5%递增后测算)提高了1.3亿元,可用财力增幅22.3%,其中海洲街道保障基数增加2111万元。主要包括,更新提高了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4个补助项目的镇街支出数,新纳入了计生扶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参战涉核人员生活补助、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7个镇街承担金额较大的民生补助项目,提高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标准,新增了编外人员经费,以及按照地域面积、村(社区)数量、常住人口等计算其他民生资金和社会事务管理资金(其中考虑到核心街道承担支出压力较大,对城市社区提标按照40万元/个纳入测算)。

市财政局以海洲街道2023年度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为切入点,全面了解我市核心街道财政运行状况及存在的困难。从海洲街道2023年支出结构来看,综治平安经费、安检经费、社区专职工作者经费等支出压力较大。以问题为导向,对桐乡市梧桐街道、嘉善县罗星街道、海盐县武原街道等周边县市核心街道财政运行和体制保障情况开展了针对性调研,寻求我市街道财政体制的优化路径。

二、关于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市委编委已于2022年7月印发了《海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海编〔2022〕26号),明确“机关和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除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部门文件外,其他业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编外聘用人员数量、薪酬标准管理的依据。市级部门不得以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使用”。目前,我市各个镇(街道)均核定了编外人员控制数,四个街道编外聘用人员实有数均在核定的控制数范围内,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编外用工一般以离职补员为主,从严从紧控制新增编外人员。

三、关于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的建议

目前我市正在全面推广和建设省财政厅“浙里基财智控”应用,“浙里基财智控”重点突出“资金监管”和“便民服务”两大核心功能,包含四个应用场景(“一站监管”“一码通管”“一屏智报”“一键直达”),既着眼于准确直观反映各镇(街道)财政运行状况以及资金监控、预警、风险防范,形成各级财政的监管联动,又立足于镇(街道)财政业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还包括对基层财政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与“浙里基财智控”有机融合,提升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规范性,通过数字化改革的手段创新基层财政管理模式,全面强化和规范镇(街道)财政管理,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今年,还将会进一步完善“浙里基财智控”的风险防控预警规则和考核指标体系,优化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批量支付对接,在驾驶舱内嵌乡镇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监管。

同时,市财政局每年都会联合市人大、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基层财政资金监管检查和绩效评价,以及组织镇(街道)财政工作人员围绕廉洁自律、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等重要内容开展专项培训,切实提升镇(街道)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养和工作能力,保障财政财务人员和财政资金“双安全”,推动镇(街道)财政规范运行。

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上级要求为基层减负赋能,一方面继续做好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减少基层不必要的支出,各镇(街道)也要坚决抵制“条条干预”,不擅自配备不符合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人员,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干预街道人员配备的现象,可提供相关线索,市委编办将及时向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并督促相关部门纠正,另一方面市财政局将结合我市核心街道收入来源有限(无土地出让金收入)以及老城区供养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汲取周边县市经验做法,适当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推动街道财政可持续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陈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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