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位于海宁市海洲街道锦绣花园14幢2单元503室不动产,原所有权人陈慧娟、董建新(原房产证号00163028号)已转让给沈沈宝、董鲜民所有,并已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房产证号为:00279651号。但由于当初办证意识不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原权利人名下,土地证号为:海国用(2009)第4102440983号,现房屋所有权人沈沈宝、董鲜民已经过世。 现继承人董建新申请要求办理上述不动产权属登记,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告期内无异议,未来协助办理的,我局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原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联系电话:0573-87289079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