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我市召开海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普查业务培训会。会议贯彻落实普查办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关要求,集中解读《海宁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物事业立足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普查工作,是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和价值,为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和措施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四普”重要性,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四普”工作各项要求;要认清形势、重点部署,准确把握“四普”新任务新要求,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推动系统保护,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要各方参与,强化保障,全力推动“四普”取得实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保障、营造浓厚氛围,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会议强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进入新时代以来首次开展的全国性文物普查,具有更加重要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实践意义。要以更高站位抓落实、以更实举措抓推进、以更大力度抓实效。会后,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相关专家对全市文物普查工作者进行普查业务培训。 海宁市传媒中心记者 | 程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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