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海农发〔2023〕34号)“对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自营和社员总面积)给予每亩20元标准的奖励”,我市拟发放2023年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水稻种植奖励资金补贴。 经联合社申报与市有关部门复核,本次拨付2023年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水稻种植奖励资金977,275.40元,奖励水稻种植面积48,863.77亩,每亩补贴金额20元。 公示期:2024年6月14日——6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7223594(市农作站)、80782719(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87292020(市财政局农业科)。 2023年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水稻种植奖励资金公示表.xlsx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