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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9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24-06-03 15:5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字号:[ ]


名 称: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9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答复情况:

释通正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的提案《进一步放宽高速免费通行条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2022年海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海宁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自2022年11月7日起正式实施。政策实施以来,高速免通流量逐月递增,市域道路通行效率有效提升,群众出行体验大幅改善。2022年11月7日至2024年3月31日,海宁市境内收费站共免通浙F车辆301.81万辆次,减免通行费3539.92万元。其中,浙F车辆日均免通5838辆次,较政策执行前增长433.03%。海宁籍浙A牌照和我市F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车辆23.4万辆次,减免通行费318.23万元。随着周边地区高速免通政策的不断实施,下一轮政策的面向范围将是政府重点研究的课题。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进一步放宽高速免费通行的条件为我们新一轮高速免通政策的下一步优化提供了参考方向。

二、关于进一步放宽高速免费通行条件的意见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十分重视提案中提及的关于继续扩大高速免通政策面向范围的建议,第一时间结合高速公路通行情况和交通投资情况开展高速免通面向群体扩面方案专项调研。经调研及对交通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目前海宁市在进一步放宽高速免费通行条件时还存在以下几点困难。一是财政政策压力较大。海宁市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以来,累计已减免通行费用3500余万元,财政相关政策资金压力较大。二是服务水平有所下降。结合海宁市各高速口处交通量情况,目前早晚高峰期间匝道口及收费站通行效率已有所下降,如车流量继续增加,交通服务水平将不足以满足群众对便捷、高效出行的需求。三是公共交通持续提升。海宁市委市政府已在杭海城际铁路方面每年投入13亿元,在公交方面每年投入1.5亿元,在绿色低碳的大背景下鼓励居民采用公共交通出行,扩大免通面向范围不利于城铁和公交的客流培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服务引导群众享受政策。依托现阶段海宁市政务服务简单高效及机动车号牌供应充足的良好基础,积极联合市公安局车辆管理相关部门,引导有需求群体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以满足高速免通需求。

(二)研究编制下轮高速免通政策。本轮政策从2023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点止。根据政策实施期内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将牵头研究新一轮免通政策,着重考虑下一轮高速免通政策面向群体的范围,针对“新海宁人”群体以及对我市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高校、医院等免通需求进行研究、分析和测算,形成方案供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徐正扬,联系电话:)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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