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海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根据国务院和省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政策文件精神,为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全市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现提出海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
(二)坚持标准牵引、扶优汰劣。以标准为基础,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服务便捷、群众有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到2027年,全市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1.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重点突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升,围绕经编、家纺、袜业、新材料等产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鼓励企业零地技改,每年组织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120项以上。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创建省级未来工厂(试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灯塔工厂4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存量煤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到2027年完成重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和红宝热电搬迁重建。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智能化改造。推荐使用保温新型材料和工艺,持续推进供热管道及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有力推进三峡电能等分散式风电项目合理布局与落地。持续开展县域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2024年完成改造更新项目137项,后续改造更新投资年度增长不低于15%。(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供电公司)
3.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生态环境领域实验室6套大型仪器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完成2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设备更新。持续推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机械241台以上。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VOCs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2027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配套化工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4.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改造面积10万平方米。加大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到2027年完成隆兴嘉苑等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0台以上,完成生活小区二次供水泵房改造150个以上,完成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16个以上,加装燃气智能表4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集团)
5.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2024年完成新改建城市燃气管网14公里、公共供水管网5公里、生活污水管网9公里。到2027完成新建改造市政排水管网40公里以上、城镇燃气管网120公里以上。建设城市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逐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持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提升改造力度。2024年开展许村南联村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提升改造;2025-2027年,每年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推动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到2027年,完成杭海新区污水处理厂易地新建项目,建成一座20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杭海新区污水处理能力;完成海宁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对现有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新增2.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全市视频监控新建及改造工作,2024年全市计划新建和改造视频监控760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集团、市公安局)
6.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少于150辆、老旧内河船舶5艘。加大公共交通车辆新能源化力度,全市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不少于20辆,到2027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加快发展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配合做好氢能船舶技术性、安全性、可行性研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加快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75台套以上。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更新率达到85%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推动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更新,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条件配备标准,及时配置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配好中小学实验仪器设备,2024年建设10个嘉兴市示范性创新实验室。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市中小学配备3千套午休装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提升文旅体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推进服务导游设施、娱乐游憩设备等景区设备更新提升,设置自助入园、入住、智能机器人等终端,到2027年累计建成智慧旅游景区3家。加大演艺设备、全民健身器材更新提升。(责任单位:市文旅体局)
10.加快医疗装备更新。加快全市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及信息化改造,2024年全市完成医疗机构设备更新及信息化改造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2024年—2027年合计完成投资额1.2亿元。推动全市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到2027年底,基本消除综合性医院4人间及以上病房。(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强化本地消费品生产及销售企业与各类市场需求的精准接洽,搭建产品推介平台,组织企业开展产品优惠、服务升级等让利促销活动。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40%,渗透率达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1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全市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本地汽车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持续实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优化汽车消费结构,利用好国家、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到2027年,全市电动汽车保有量突破5万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12.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结合上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综合运用消费补贴、消费券等多种政策工具,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3.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整合成套电梯产业资源,全面推广装配化装修。支持高端寝具、光伏幕墙、厨卫设备等一批行业领军品牌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各街镇、社区(村)、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为符合规定的无法定赡养人的孤寡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家庭安装居家安全守护设备。继续推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做到应改尽改,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老年人拓展。采取政府补贴、家庭自付的资金分担机制,引导社会化专业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邀请市内外媒体、平台、网红达人赴我市家装企业开展直播、探店等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等方式开设线上店铺,进行样板间和家装产品的展示展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到2027年,全市建成3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城镇回收点覆盖率达到100%,线下二手交易市场数量2家,限上二手车销售额增长30%。
14.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优化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布局,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个,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到2025年形成全覆盖的回收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
15.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进手机、智能手表、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16.推进再制造产业培育和梯次利用。积极推进汽车零部件、通讯设备保税维修等再制造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深入推进光伏、动力电池等新能源梯次利用技术重大科研项目攻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7.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聚焦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优化低附加值废弃物加工利用技术,促进各类再生资源的全面回收利用。到2024年,海宁再生资源市场成交额达到2.9亿元,到2027年,突破3.2亿元。支持推广建设“海洋云仓(蓝色循环)”海洋污染物数字化治理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参与制定产品技术标准、绿色设计标准、再生资源回收等标准,推动更多产品设备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到2027年,建立符合我市需求的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体系,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2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
18.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提升绿色发展标准化水平。重点围绕“241”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参与制修订绿色制造相关标准。探索建立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认证体系,在全省率先开展光伏产品碳足迹标签认证试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经信局)
19.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应用。推进循环经济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20.开展重点领域对标达标行动。瞄准“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开展重点领域对标达标行动,深入推进时尚产业对标达标行动,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三、强化政策保障
21.加大财税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项目库。大力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严格落实上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等。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加强财会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落实国家再生资源回收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领域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政策培训。(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2.优化金融服务。聚焦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制造业重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授信审批条件。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与智能家电厂商、经销商的合作,优化消费信贷产品。加强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金融服务,力争2024年至2027年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180亿元以上。推动绿色信贷稳步增长,力争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责任单位:市府办)
23.强化创新支持。聚焦“241”重点产业集群,围绕产业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和生产关键核心技术等内容,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充分利用“揭榜挂帅”、省“尖兵”“领雁”项目和海宁市协同创新等机制,开展设备更新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4.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在年度供地计划中优先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
附件:海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