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海宁市“平安法治•宪法少年”培育暨平安少年说•“学宪法、懂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高质量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纪念平安海宁建设20周年,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2024年海宁市“平安法治•宪法少年”培育暨平安少年说•“学宪法、懂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宪法伴我平安成长。 二、参加对象 海宁市中小学生。 三、活动时间 7月至12月。 四、活动分组 活动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三个组别进行培育、推选和比赛。 五、活动形式 以“学习+创作+征文+宣讲+评比”的形式,通过授课、征文、演讲、考评、表彰几个阶段,让平安理念、宪法精神以孩子们的文字和朗诵形式展现出来,同时培育具有丰富平安、宪法知识和较强宪法精神的海宁市“宪法少年”,以点带面有效提升全市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和平安意识。 六、活动步骤 (一)平安少年说•“学宪法”培训阶段(7月—9月)。 1.普法网学习。以学校为单位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宪法卫士”专栏学习,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 2.专家微课学习。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治专业人员、思政学科名师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录制平安法治微课,微课将推送至全市各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 3.课堂与实践学习。结合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平安、宪法和相关法等知识的学习。 4.暑期平安法治宣讲。结合“万名学生下社区进村落”活动,在全市法治教育实践点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同时所有“宪法少年”下社区进村落开展法治主题宣讲活动。 5.法治校长单位研学。结合法治校长单位机制,开展法治实践点研学活动,同时以“开学第一课”、专题班会队课等形式开展不少于1次平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平安少年说•“懂宪法”征文比赛阶段(9月5日前作品上报,9月20日前公布成绩)。从历史国情、自身经历、日常生活、社会热点、案例故事等出发,任选论述点、切入点,从身边小故事着手,引申到对平安建设和宪法条文的理解和感悟。每个学校每个组别推选3-5篇学生优秀作品参加比赛。 (三)平安少年说•“讲宪法”演讲比赛阶段(10月中旬进行比赛,当日公布成绩)。每个学校每个组别推选一名或一组(不超5名)演讲者(表演者)(演讲稿应取材或改编自各校“懂宪法”比赛获奖作品)参加全市“讲宪法”比赛。 (四)平安少年说•“宪法少年”选拔阶段(11月15日前完成选拔)。在“懂宪法”和“讲宪法”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中进行一次平安宪法相关法知识考核,从中选拔出2024年海宁市“宪法少年”(已获得海宁市“宪法少年”称号的不再参加选拔)。 (五)平安少年说•“宪法少年”宣讲阶段(11月下旬-12月上旬)。各校组织、邀请海宁市平安少年说•“宪法少年”和“讲宪法”演讲比赛获奖演讲者,通过校、年级、班级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和主题团队日等活动,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宣讲。 (六)总结汇演阶段(12月4日前)。在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进行总结汇演,邀请部分获奖者进行现场表演。平安少年说•“宪法少年”和“懂宪法”、“讲宪法”比赛中获一等奖的作品将在传媒中心相关平台、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法治宣传阵地等进行推送和展播。 七、奖项设置 (一)平安少年说•“懂宪法”征文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三个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二)平安少年说•“讲宪法”演讲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三)命名2024年海宁市平安少年说•“宪法少年”10名。 (四)活动另设优秀辅导老师若干名和优秀组织奖(学校)若干名。 八、参加要求 (一)各中小学校应积极组织中小学生进行学习,认真做好发动推选工作。 (二)各中小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征文的报名表、汇总表和相应作品以及演讲赛的报名表打包以“学校编号+学校全称”命名报送到邮箱:***********@qq.com。 (三)征文参赛作品须为海宁市在校中小学生的原创作品,征文体裁、形式不限,小学组600字左右,初高中组800-1000字。文章标题要求2号黑体,正文要求3号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8磅。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学校、班级、指导老师。平安少年说•“讲宪法”演讲参赛学生须脱稿演讲,做到仪态自然、大方、得体,表情丰富,普通话标准,演讲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可配背景画面、背景音乐(小学组可配表演)。 联系人:市教育局 郭晴娟 联系电话:1*******0; 市司法局 孔叶萍 联系电话:1*******5。 中共海宁市委深化平安海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宁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海宁市司法局
共青团海宁市委 海宁市教育局
海宁市法学会 2024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