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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4-85713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22 11:36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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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全市资源规划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嘉兴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聚焦“企业为基、项目为王、招商为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和“三支队伍”建设主题主线,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保障、高效率利用、高效能治理,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空间治理,以规划引领实现城乡品质提升

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稳步推进。组织各镇(街道)、部门梳理城镇开发边界外各类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完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于3月上旬首批通过省级部门联席审查。接续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全市2个片区(四街道片区、丁桥斜桥片区)和6个乡镇(许村站、长安镇、盐官镇、周王庙镇、袁花镇、黄湾镇)的初步方案,同步落实规划草案公告。

2.城乡功能品质提升成效明显。开展“商改工”“住改工”潜力区块排摸,重点在中心城区、杭海新区及尖山新区三大片区规划市域未来新增和可调整产业空间,调整后全市工业用地空间规模约8.9万亩。深化细化城镇开发边界外“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在全省率先出台并实施《海宁市“通则式”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提供依据。有序推动鹃湖科技城、海宁站-金三角等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编制,组织开展盐官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斜桥庆云区块详细规划、许村前进区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打造空间治理助推城乡风貌提升新样板。

3.规划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提升。组织各镇(街道)对现有创新型产业用地和混合产业用地布局开展优化评估,推动完成布局调整方案,进一步完善项目空间保障。持续推进无纸化规划方案评审,全面实施电子化评审,提升工作效率。持续做好项目日常审批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办理预审和选址意见书90件;规划设计条件书6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7件,建筑面积约340.96万平方米;组织各类公共建筑、房产开发类项目设计方案评审20个。

(二)坚守绿色底线,以过硬举措压实生态保护责任

1.压紧压实耕保考核任务。统筹实施各类耕地保护项目,建设用地复垦验收746亩,完成市级任务2000亩的37%;补充耕地立项1812亩,完成市级任务2000亩的91%;补充耕地验收1086亩,完成市级任务2000亩的54%。深入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千亩方”项目立项8个,连片耕地面积1.43万亩,完成年度任务1.1万亩的130%。

2.全面推进全域土地整治。加快推动斜桥镇万星村等4村项目、长安东陈等村项目、许村前进项目的验收工作,目前斜桥镇万星村等4村项目已通过嘉兴市级验收,验收材料已报省审核。着力谋划项目储备,计划在周王庙镇博儒桥村和丁桥镇金扬等3村新立项2个全域整治项目,目前已上报嘉兴纳入全域储备库备案。

3.加快实施多田套合工作。持续深化部门协同,构建市镇两级协同推进机制,结合耕地保护利用规划、土地整合整治规划等整理未建高标数据库,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经实地踏勘和复核地类图斑,计划今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内新建高标准农田0.93万亩。全域整治项目内许村前进项目和长安东陈项目争取多田套合率达到80%以上,马桥街道跨乡镇项目争取达到85%以上。

4.切实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完成2023年例行督察全部6个地块整改核销工作。完成2024年例行督察下发非农非粮化图斑整改54个,整改率83%。及时跟进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销号工作,督促镇(街道)积极稳妥完成2021年和2022年违法用地的整治整改,完成违法用地整改24宗,完成率92%。完成省厅下发2023年变更中耕地流向建设用地两批分别15个、539个图斑的判定及填报,梳理变更中145个违法地块实地现状、违法发生时间等,督促各所填报整改进度。做好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工作,对4666个图斑完善举证方式、举证材料,并对信息采集表进一步完善。

5.持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签发2024第一号总林长令,对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全面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启动开展2024年度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规划上图工作,积极开展省级一村万树活动创建。持续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指导督促镇(街道)常态化开展巡林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等违法行为。积极部署美国白蛾、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监测工作。高效开展林业审批,完成林地征占用审批25件、草地15件。

(三)强化要素保障,以节约集约助推高质高效发展

1.狠抓项目用地报批。通过向上争取、内部挖潜获取各类建设用地指标3017亩(2023年度结转1794亩、2024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223亩)。完成各类农转用(土地征收)批次25个114宗2030亩,使用建设用地指标1851亩。完成村民建房批次4个53宗511亩,获得村民建房国家专项指标511亩。完成单独选址审批项目3个711亩(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星光作业区268亩、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海宁观潮站(含)以南段(海宁段)250亩、525国道海宁段改建工程193亩),获得国家保障用地指标664亩。

2.扎实做好土地供应。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上半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151宗4175亩(其中国有土地2997亩、集体土地1178亩),完成市级任务10000亩的42%,其中盘活供应存量建设用地1337亩,完成市级任务5000亩的27%。消化09-23年批次批而未供土地1312亩,完成市级任务1950亩的67%。完成合同出让价款12.56亿元。

3.着力推进存量挖潜。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重新供地和提高容积率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567亩,完成市级任务2000亩的28%;实施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550亩,完成市级任务1500亩的37%;完成建设用地腾退681亩。完成嘉兴专项考核开工项目122宗2626亩、竣工项目151宗6804亩,专项行动开工率60%、竣工率67%。强化问题项目跟踪指导,处置应开未开项目7宗195亩,应竣未竣项目5宗767亩。督促指导属地和企业做好已竣工项目的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验收工作,完成“两验合一”项目109个,涉及建筑面积地上283.19万平方米,地下46.8万平方米。

(四)提升服务效能,以创新改革释放利企便民红利

1.深化登记改革创新。创新数字化登记方式,实现存量房跨行“带押过户”、拆迁安置转移登记网上(掌上)办理。下发《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解决城镇住宅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全市不动产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征收(收回)、协议拆(搬)迁房屋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工作。持续抓实农村不动产登记,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加快遗留已测绘未登记、已登记未发证的工作进程,完成各类农房不动产登记934件。

2.落实助企纾困措施。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简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深化用地预审与选址“多评合一”;对政府投资、公共投资类项目,实施规划设计条件书提前服务机制;对建设项目暂未取得占用林地许可、占用草地许可、使用国有河流补偿安置方案,允许项目用地报批容缺受理。同时结合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鼓励各类工业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土地”技改,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实施技改柔性验收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市房产专班做好保交房工作,允许企业对项目准入时的限售和自持条件进行调整,并补交相应出让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推动阳光征迁工作。完成2024年度成片开发方案方案,做好历年已批方案调整计划。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上半年共出具土地补偿安置公告87份1375亩,出具征收土地公告23份2393亩。持续开展农村回迁安置治理,积极排摸更新未安置户清单并及时整改。全面启用“阳光征迁”系统,集体土地征收全过程线上监管。

二、问题短板

(一)土地整治资金保障不足

2023年全年应拨付项目奖励资金约8亿元,其中应预拨耕地保护类项目86个,约2亿元;应结算耕地保护类项目113个,约6亿元。截至目前,仅拨付资金1.2亿元,缺口达6.8亿元。经初步排摸,预计2024年应拨付奖补资金约6亿元,但实际财政预算仅2亿元,无法满足项目资金保障要求。当前,部分镇(街道)已经通过垫付资金的方式,拨付了2023年项目的对村奖励及工程结算,若资金问题持续存在,各镇(街道)将难以保障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同时也将打击项目实施的积极性。

(二)土地开发利用压力较大

受人口增长预期、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新旧动力转换产业升级阵痛等宏观因素影响,土地开发利用年度任务完成不够理想,建设用地供应、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工作完成量不及去年同期,未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应开未开和应竣未竣项目逐渐增多,问题项目处置推进进度不快,上半年有1宗经营性项目退地,1宗工业项目退地,同时新增1宗工业用地构成闲置。

土地出让金方面,随着近三年经营性用地供应量不断下跌,出让金收入也在逐年下降,从2020年174亿下降至去年43亿。今年上半年共完成12.56亿元,虽同比略有增加,但距离全年任务缺口较大。因为当前海宁全市商品房去化周期长、低密度住宅出让方案停滞等原因,预估到年底完成土地出让金40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几无可能。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

持续推进市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审,力争全省首批完成市级规划审批,9月前完成乡镇总规相关报审程序。强化重点片区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编审,完成鹃湖科技城建筑风貌、色彩和亮化专项规划和海宁站-金三角单元详细规划。启动《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初步成果。

(二)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修复

积极谋划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及验收工作,加快推动马桥街道等4街道(镇)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确保全年新完成项目立项2个,验收3个。持续深化多田套合工作,结合耕地保护利用规划、土地整合整治规划等整理未建高标数据库,启动多田套合实施方案编制,全面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成为高标准农田,全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9000亩以上,“多田套合”率提升到82%以上,力争达到85%。督促长安落实种植早稻,确保7月底前获取500亩以上补充耕地指标;督促其余镇(街道)晚稻插秧工作,确保9月底前获取700亩以上补充耕地指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化工、电镀等重污染行业地块现状和自然资源保护地管理、矿山修复等情况,切实解决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

(三)着力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全力拓宽用地指标获得渠道,全年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000亩。扎实做好土地供应,围绕全年供应建设用地10000亩的目标,加强和属地镇街对接,规范地块相应规划指标,加快经营性用地特别是房地产用地的土地推介和出让工作,维护土地市场稳定。以城中村改造和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为重点,着力盘活存量用地,持续强化“六未”处置,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积极承接上级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的政策指示,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支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支持推行预告登记和“带押过户”,优化分割开发程序,促进闲置存量土地通过市场机制顺畅流转。

(四)深化落实资源规划民生服务事项

推进“不动产转让和登记一类事”“‘零土地’技改柔性审批验收服务”改革,助力企业产能迭代升级。出台地下车位确权登记政策,开展商品房楼盘地下车位(车库)确权登记,明晰产权关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农村回迁安置慢专项治理工作,确保2024年将5年以上的5户全部完成安置,3-5年的18户完成50%以上,3年以下的10户完成2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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