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推进公民无偿献血,保障医疗救治和突发事件临床用血需要及相关考核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度无偿献血工作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工作计划下达后,各单位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根据市中心血库的采血计划,合理安排献血时间。全市无偿献血完成情况列入健康嘉兴考核指标。 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公益性宣传报道,普及无偿献血科学知识,营造良好氛围,确保献血工作计划如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规定可以给予献血者适当补贴。具体献血事项及献血时间安排请与市中心血库联系(联系人:林达,联系电话:87023090)。 附件:2024年度海宁市团体单位无偿献血计划表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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