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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6/2024-85420 发文机关: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09 10:51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 责任科室:质安中心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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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度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4日

2024年度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我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做到“照单履职、依法监督”,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定及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嘉交办〔2024〕25号)文件要求,我局计划在本年度内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的监督检查活动,具体由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共同参加。工作计划如下:

一、综合检查

(一)检查项目:全市交通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等36个(附件1)。其中公路工程34个,水运工程2个。

(二)检查安排:计划6月至11月。

(三)检查内容:各项目质量、安全、合同造价、监理、检测管理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状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情况等。

(四)监督检测:原则上于项目检查前,委托监督检测机构对原材料、常用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开展随机抽检。

(五)首次评分:按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价标准(试行)》,应用“浙路品质”动态监测功能模块,对总投资5亿以上的受检项目进行首次评分。

二、专项检查

(一)路基路面施工质量专项检查

1.“桥头跳车”质量通病整治专项检查

(1)检查项目:县级办理监督手续的项目。

(2)检查安排:5月至12月。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桥头软基处理和台背填筑施工质量情况。

(4)监督检测:同步抽查检测各项目工程实体质量。

2.沥青路面施工质量专项检查

(1)检查项目:县级办理监督手续的项目。

(2)检查安排:5月至12月。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原材料质量状况,路面厚度、平整度、渗水系数、摩擦系数等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工作面工序交验管理、拌和站管理、施工数字化管控情况,沥青路面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质量缺陷处治情况等。

(4)监督检测:同步抽查检测各项目工程实体质量。

(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专项检查

1.工程设备车辆专项检查

(1)检查项目:在建普通国省道、大中型水运及农村公路。

(2)检查时间: 4月至12月。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工程机械车辆进场准入、操作人员管理、作业管理、智能改造、退场管理情况等。

2.施工驻地、大临设施专项检查

(1)检查项目:在建普通国省道、大中型水运及重点农村公路。

(2)检查时间: 5月至11月。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施工驻地选址、驻地和大临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防范、应急准备情况等。

3.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1)检查项目:在建普通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

(2)检查时间: 4月至12月。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施工安全管理力量、管理程序执行、施工方案执行、施工现场隔离防护、设备使用、施工人员作业行为等情况。

4.利剑行动专项检查

(1)检查对象:在建普通国省道、大中型水运及重点农村公路。

(2)检查时间: 5月至12月。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项目质量安全状况,设施设备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施工材料、产品和工艺使用情况。

(三)监理合同履约专项检查

(1)检查项目:县级办理监督手续的项目。

(2)检查时间: 5月至12月期间,结合综合检查开展1次监理合同履约专项检查。

(3)检查内容:按照信用评价要求对监理办人员、设备到位及驻地建设情况,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监理资料管理情况,监理企业建设项目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

(四)试验检测管理工作质量专项检查

(1)检查项目:县级办理监督手续的项目。

(2)检查时间: 4月至10月。

(3)检查内容:工程项目施工自检、监理抽检工作质量情况,包括原材料和常用产品外委频率、参数是否齐全,外委台帐是否建立健全并及时准确登记等;项目桩基自检、抽检工作情况及桩基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情况。

(五)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1)检查对象:全市部分在建项目。

(2)检查时间: 5月至10月。

(3)督查内容:重点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扬尘信息公示、施工区域围挡、场地硬化与保洁、工地出入口冲洗设施、物料堆放及裸土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废污水处理、噪声污染防治、泥浆水和渣土管理等内容。

三、日常检查

(一)检查项目:全市交通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

(二)检查频率: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

(三)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从业单位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情况,主要原材料和构配件质量情况、主要结构外观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施工分包管理、合同履约情况等。

(四)动态评分:按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价标准(试行)》,应用“浙路品质”动态监测功能模块,对检查项目动态赋分、实时回分。

四、监督检测费用计划

2024年项目监督检测费用预算总计40万元,主要检测内容有:综合监督检测、专项监督检测、日常监督检测等。

五、相关要求

(一)质安机构要加强辖区内项目路基、桥隧交验环节监督检查和交工质量评定环节监督检测。相关部门在市级主管部门检查项目基础上,提高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监督检查覆盖面,同时强化监督检查的统筹安排,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质安机构要全面应用“浙路品质”监督检查模块,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闭环”原则,实时录入检查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时闭环管理。

(三)质安机构要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价管理,对总投资 5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按照创建示范评价工作指引和评价标准,做好首次评分、动态赋分和回分管理,定期晾晒评价结果。

(四)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严重质量问题、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挂牌督办、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切实提高监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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