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委、总支),镇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调整完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根据《海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许村镇机关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王益平同志任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耿炎同志任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生态环保岗主任,免去其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雪锋同志任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新良同志任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沈杰同志任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濮新农同志任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志伟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事务所)主任职务; 蒋豪杰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事务所)副主任职务; 姜艺恒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事务所)副主任职务; 顾婷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事务所)副主任职务; 褚水强同志任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免去其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所)主任职务; 茅慧振同志任应急消防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所)副主任职务; 邵晓锋同志任应急消防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其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所)副主任职务。 中共许村镇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