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6) 因海昌街道金长路污水管线改造工程施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金长路实施临时交通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8月7日起至11月15日止。 二、限行措施 金长路(浙江普泰克金属制品公司西门—民泰煤气公司路段,不含金长路施带路口)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及行人通行。 三、绕行线路 请过往车辆合理调整出行路线,提前选择施带路、石泾路等周边道路绕行。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和现场交通指示,安全有序参与交通。 特此通告。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