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十四五”肺结核防治规划及“健康浙江”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肺结核防治工作管理,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和治疗管理等工作质量,减少肺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为落实全省第二批、全市首个无结核社区创建试点,全面推动海宁市“无结核社区”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斜桥镇肺结核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我单位。 公示日期: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3日 联系人:程鹏飞 联系电话:0573-87508359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庆万路187号 邮编:314400 附件:斜桥镇肺结核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