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88号)及上级任务要求,制定《海宁市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2024年在全市小麦产区通过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开展小麦“一喷三防”作业的嘉兴市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实行补助。经各镇、街道核查汇总,市农业农村局审核,2024年我市符合补贴要求的服务组织主体8家,符合补贴飞防作业144678.66亩次。根据统防统治服务飞防作业亩次数结合上级下达资金总额,按照作业亩次因素法分配,合计拟补助资金70万元。现将海宁市2024年度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面积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8月4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23653(市农业农村局植土站)、0573-87635709(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土肥植保能源技术服务站 202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