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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海宁发布提醒告诫书!举报电话公布

发布时间:2024-09-11 18:14 信息来源:融合编辑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市各行业经营者:

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旅游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旅游景区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做好门票价格和停车等收费公示,严格执行对特殊群体减免优惠政策;不得擅自增设和分解收费项目,捆绑销售景区观光车、船、保险等费用。

二、各住宿行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规范标示醒目,价格有变动的,应当及时更新。在第三方平台发布的房源房价信息应真实可靠,标注的价格不能高于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所标注的价格。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擅自提高住宿价格,或拒绝消费者入住,强制消费。

三、各餐饮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保证标价真实准确、标识醒目,对有偿提供配送等附带服务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提供免费、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收费的纸巾、餐具要在显著位置标明价格,并向顾客进行告知。结算前应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四、各类停车场所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入口和缴费处等显著位置设立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亮牌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者变相多收费。

五、月饼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严格遵守包装层数不超过三层,不与其他产品混装,不使用贵重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等要求。销售盒装月饼和高端酒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一品一签”“一货一签”。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证据,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 | 海宁市监咨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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