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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硅格半导体(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存储模组及系统产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16:47 信息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硅格半导体(浙江)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存储模组及系统产品项目

海宁市长安镇

新潮路19号中瑞(海宁)产业园区B022

硅格半导体(浙江)有限公司

拟租赁海宁仰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空余厂房,,购置YAMAHA高速贴片机、YAMAHA泛用贴片机、快速温变箱及BIB测试板、自动测试机台、冷热冲击箱等设备,形成年产200万套存储模组及系统产品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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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 1 废气 本项目2SMT贴片生产线设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一条SMT贴片生产线的锡膏涂刷废气、回流焊废气、钢网擦拭废气收集后,与手工焊废气收集后,一起经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一条SMT贴片生产线的锡膏涂刷废气、回流焊废气、钢网擦拭废气收集后,经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钢网清洗废气经洁净车间换气后无组织排放。 分板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备除尘后经洁净车间换气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冷却塔废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海宁紫薇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纳管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其他企业排放限值。 3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置在隔声房内,安装防振垫、消声器(罩)以及包扎消声材料等; 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4 固废 一般固废废焊渣、废集尘灰及废布袋、一般包装材料、废分子筛废滤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PCB板、废擦拭纸、废清洗液、废活性炭、洗板水包装、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含油包装物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910日至2024914日。  

公示时间:202499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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