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海宁市2024年省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标 提升服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市经信局2024年9月19日组织专家对诊断咨询工作按照诊断报告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等维度进行了评审,质量由高到低分为A档、B档、C档、D档,并根据评审结果给与服务机构差别化兑现补助资金。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拟于公示结束后进行拨付。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工作评审情况表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者异议的,可与我局反映。 公示期: 2024年9月19日— 2024 年 9月25日 联系方式: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协调科 联系电话:0573-87288754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中心1号楼3楼 邮编:314400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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