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 001008004003018/2024-86793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8-21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海农专发〔2024〕28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4-09-02 15:15
进入老年模式
关于开展2023年度乡村振兴人才政策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鼓励大学毕业生积极从事现代农业,鼓励新型农民参加各级各类农业创业创新大赛及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农办发〔2024〕3号 )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度乡村振兴人才政策补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申报

(一)申报对象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以工商注册时间为准)到我市创办农业经济实体担任法定代表人并负责日常运营的,正常经营并依法在创办实体名下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补助:

(二)申报材料

1.《海宁市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要求填写内容真实、规范,法人签名需手签,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书、社保证明、土地流转合同、工商执照复印件, 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第二、第三年创业补助的只须提交2023年度社保证明。

3.提供4张生产基地及人才工作照片(其中1张门头照,1 张办公室照片、2 张工作照片)。

(三)补助标准

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到我市创办农业经济实体担任法定代表人并负责日常运营的,3年内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同一大学毕业生不重复享受补助。

二、农业创业创新大赛财政奖励申报

(一)申报对象

2023年度参加嘉兴市级以上各类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参赛选手。

(二)申报材料

1.《农业创业创新大赛财政奖励申报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要求填写内容真实、规范,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获奖奖杯照片、比赛现场照片1张。

(三)补助标准

在嘉兴市级以上各类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其中嘉兴市级2000元、省级5000元、国家级1万元,同一项目就高奖励。

三、农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奖励

(一)申报对象

在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2024年取得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资格的(以获证时间为准)非大学生专技人员,可以申报补助。(大学生专业技术水平职称晋升奖励参照“潮城英才”计划人才奖补政策,由人力社保局落实。)

(二)申报材料

1. 《农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奖励申报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要求填写内容真实、规范,并加盖公章。

2. 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

(三)补助标准

对在农业企业就业的专技人员,新取得农业类正高级、副高级资格的,分别给予每人10000元、5000元的奖励。

四、有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认真排摸2024年度农业企业非大学生职称晋升情况,积极做好从事现代农业的大学毕业生的发掘、培育、审核工作及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大赛获奖情况的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于8月23日前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附件:1.海宁市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申报表

2.农业创业创新大赛财政奖励申报表

3.农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奖励申报表

(联系人:张燕平,联系电话:0573-87635703)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1日    



[附件下载]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