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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1/2024-86999 发文机关: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09 16:56
责任部门:海宁市财政局 责任科室:社会保障科
所属栏目:其他信息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全面升级老年助餐服务 办好民生幸福“食”事

海宁市大力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将老年助餐服务视为民生“大事”,聚焦老年人就餐刚性需求,通过政策扶持、服务加码、管理提升等措施,老年人端稳幸福餐盘”。2024年市财政安排为老助餐补助资金485万元,助餐规模居嘉兴首位。

一是做优规划布局,构建助餐服务网络。根据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和分布、助餐服务需求等因素,巧妙依托现有资源改建、因地制宜新建等方式,优化助餐功能布局。2023年将老年食堂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一年内全市建成老年食堂14家,形成老年助餐服务圈2024年进一步推进“社区食堂”、老年助餐点民生实事建设,市财政补助资金投入预计470万元,全年拟建设社区食堂4家、老年助餐点40个,不断织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加快打通老年助餐“最后一百米”

二是注重分层分类,强化助餐服务供给完善普惠制助餐服务的基础上,提升特惠制、优待制助餐服务供给,打造3+6+N”助餐服务格局,持续扩大服务受益面增加特惠对象类别,将低保、底边家庭困难老人纳入特惠制助餐范围,特惠制助餐对象范围从原3类扩面4类。新设优待对象类别,将70-79周岁市户籍老年人纳入优待助餐补助范围,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餐(中餐)1.5元补助,镇(街道)1:1配套补助。新增两类人员助餐补助待遇后,市财政助餐补助资金预计每年将增加100多万元。

三是精细绩效管理,提升助餐服务品质。加强民生实事“回头看”,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对“为老助餐提升扩面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推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为老助餐服务持续优化。精准搭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老年食堂、核实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多维度手段,全面评估助餐服务的质量和成效,评价全过程接受市人大跟踪监督,针对发现的定价机制不完善等9个问题提出清单式整改要求,“问效”促“增效”,推动老年助餐服务长效运行,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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