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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0/2024-86952 发文机关: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09 08:57
责任部门:海宁市司法局 责任科室:政治处
所属栏目:人事任免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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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晓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各司法所,市公证处,市合法性审查中心,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海委组〔2020〕136号)和《海宁市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实施办法》(海委组〔2018〕73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任前公示、法律法规和廉政考试等程序,局党委研究决定:

杜晓燕同志任袁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磊洵同志任许村司法所所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金欣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孔叶萍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朱晨同志任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吴竹君同志任斜桥司法所所长,免去其袁花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韩耀明同志斜桥司法所所长职务。



中共海宁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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