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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16: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59条,发布政府公报4期,发布各类意见征集信息40条,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5个,并通过视频、图文等通俗易懂方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依申请90件,依据《条例》各项规定,按时处理90件,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机制,强化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采取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等措施,减少各类政务信息“表述不准确”“错别字”等低级错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功能,梳理主动公开事项,丰富栏目内容,建立“两新政策宣传”“七优享”“企事项信息”等专题板块,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与广度。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扎实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风险防范意识,清理整合主办单位账号资源,2024年关停清理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做好门户网站各专栏的更新检查工作,提醒部门按时间节点及时公开本单位重点政府信息;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2024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1次,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次;三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专栏,进行社会评议,接受全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与问效。2024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5

14

19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

2

0

0

0

0

9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

2

0

0

0

0

7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88

2

0

0

0

0

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亮点不多,创新意识不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信息收集,加大公开力度,做到法定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扩展信息发布载体,优化“1+N”政务新媒体矩阵。三是注重整体谋划,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新方式、新路径,着力寻找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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