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海宁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海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海宁市植物检疫站) | 法定代表人 | 徐涛 |
住所 |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农丰路389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84.92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84.92 | 期末数(万元) | 84.9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植物防疫检疫和动物检疫工作;保护渔业资源,参与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与管理;依法查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8173093354XC | 举办单位 |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主要承担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植物防疫检疫和动物检疫工作;保护渔业资源,参与渔业水域环境保护与管理;依法查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2024年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农业行政执法队早谋划、早布局、早落实,全面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查办案件283起(含赋权镇街167起),与去年全年相比增长70.5%,涉及罚没款83.6万余元(含赋权镇街事项6.74万元)。圆满完成嘉兴市本年度“三农”重点工作任务。(一)围绕农业生产着力提升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紧紧围绕种子、农药、化肥等重点农资,结合省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农药监管等工作,积极发挥好下沉镇街执法队员在地优势,对农资生产经营、农业生产等主体开展执法检查,完成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54批次、农产品监督抽检875批次、植物产地检疫14批次、植物调运检疫106批次以及7批次国外引种监测,成功通过周王庙红火蚁疫点根除验收,办理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案件35起。(二)围线渔业资源保护狠打非法捕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2024年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海宁市福寿螺、非法捕捞、加拿大一枝黄花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方案》、转发《浙江省2024年度八大流域禁渔执法监管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钱塘江禁渔期、集中清网、电捕专项执法等行动。二是强化宣传引领,通过广播、横幅、短信(农民信箱)、海宁三农微信、典型案例展板展示、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在浙江经济生活、海宁新闻频道、大潮网等多平台同步开展禁渔期(区)工作系列报道,提升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意识。三是完善保障机制,每年在渔政执法专项经费中设立电捕举报奖励经费,鼓励各镇街配套出台相关奖励办法,目前,我市盐官镇、海昌街道、黄湾镇已配套出台,今年发放市级奖励资金34850元;依托《海宁市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顺畅开展涉刑移送和行刑反向衔接。四是创新执法模式,一方面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开启“慧眼治渔”模式,发挥河道监控预警反应快、无人机空中巡查范围广、视线好等优势,缓解非法捕捞人员昼伏夜出难以查获和狭小河道执法艇无法进入等现实问题;另一方面,依托基层智治流转违法线索,由执法部门或民声一键办处置反馈,不断完善全流程闭环机制。五是抓牢执法巡查,在局队常态化错峰巡河基础上,依托属地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提高了水域巡查频次和覆盖率;开展钱塘江禁渔期“零点行动”,在重点时间节点多次联合海警海宁工作站、市公安局、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行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开展督导。截至目前,办理非法捕捞案件208起,同比去年增长100%,案件办理数嘉兴市第一,其中电捕鱼案件55起,同比增长129.2%;违反禁渔期(区)管理规定案件62起,涉嫌刑事移交14起(涉及18人次)。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工作,累计放流鱼苗449万尾。(三)围绕动物疫病防控严把检疫关卡通过加强检疫监管,防止动物疫病扩散,预估今年产地检疫生猪、家禽和其它动物分别8万头、3800万羽和1.5万只左右,合计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约1万张;屠宰检疫生猪和家禽分别1.6万头和1400万羽左右,涉及生猪产品和家禽产品约1580吨和1900吨,合计出具肉类产品检疫证明约12万张。1-10月违禁药物瘦肉精抽检,共涉及1636批生猪,累计抽检尿样6993份,检测结果均合格,预计全年检测2000批次左右,共抽检约9000份。联合市食药安办、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肉类产品综合治理提升行动,检查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保障我市肉类产品安全。根据《浙江省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对规模羊场进行布病采样检测,共采集血样检测1.3万余份,发现9例阳性,扑杀并无害化处理。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宠物医院“监管一件事”,通过综合查一次减少上门检查次数,推动建立良好动物诊疗秩序。截止目前,办理动监案件29起。(四)围绕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开展防控一是制定措施明确机制,印发《2024年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方案》(海生态示范市创〔2024〕3号),于3月、5月、8月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将防控工作纳入市农村人居环境管理;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福寿螺防控经费由去年的10万元提升至今年20万元,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经费近9万元(采购除草剂308.9箱用于春季防控)。二是探索路径加强指导,会同海洲街道、市供销社、农发公司在张店村农发公司田块探索开展河道、农田福寿螺系统化防控试验;委托海云宜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河道福寿螺常态化防控防控,并在去年市区范围上拓面至长安镇;通过海宁三农微信、病虫情报平台发布《福寿螺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开展识别和防控专题技术培训;优化增殖放流鱼种比例,增加青鱼等杂食性鱼类防治福寿螺。三是紧盯节点积极防控,印发《海宁市福寿螺、非法捕捞、加拿大一枝黄花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方案》(海政办发〔2024〕52号),在8月17日至9月17日开展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全市共出动人员29100余人次,船艇(车辆)2700余艘(辆)次,清除福寿螺(卵块)重量9455千克,清除加拿大一枝黄花发生面积3837亩;开展全市冬季灭螺行动,集中清理农田沟渠内的成螺、杂草和淤泥,破坏福寿螺越冬场所。四是强化宣传动员力量,通过发放资料、展示展板、悬挂横幅、短视频等方式,开展识别、防控、危害等内容的宣传,有效提升市民知晓率;利用大潮、两台一报、网格群(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提升市民认同感和参与度。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在农业行政执法、打击非法捕捞、动物卫生监督、植物疫情防控及综合执法改革等方面,仍存在若干挑战和改进空间。当前的执法行动在覆盖面和频率上仍有提升空间,查处违法行为时经常面临取证难和执行难的问题。禁渔期的宣传效果以及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程度尚不理想,巡查机制的有效性和联合执法的信息共享及执行力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申报检疫和处置效率有待提升,布病检测的全面覆盖和非洲猪瘟防控的有效性需要加强,同时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监管也亟需完善。加拿大一枝黄花和福寿螺的防控工作推进困难重重,由于缺乏长效的管理办法和稳定的财政支持,导致防控措施难以持续有效进行,疫情信息收集预警系统的健全度不足,对高风险地区种苗调运的严格监管执行力也有待增强。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进程中,作为专业执法队伍,在技能提升、团队协作及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上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执法过程中的“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重大案件分析交流机制不够健全,限制了团队整体效能的提升。以及农业执法片区联动机制运行效率和重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强化,都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是提升防控能力,争取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并获得财政支持,确保福寿螺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防控及非法捕捞网具清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资金保障。通过区域调研,因镇施策进行系统治理,并将河道福寿螺治理纳入日常保洁。开展防控和清网行动,减少有害生物基数。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利用线上线下途径,强化对福寿螺和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和社会力量的防治意识与参与度。加强非法捕捞、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农业主体知法守法意识。三是严守检疫关口,严格动物和植物的检疫申报处置流程,强化畜禽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继续开展红火蚁普查和进口种苗田间调查,做好主要农作物种子、桑苗等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四是严格依法执法,积极开展“绿剑”、“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保持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动,重点关注钱塘江禁渔期和市区禁渔区,对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持续高压打击,依法查处各类涉农违法行为。五是优化团队建设,通过学法用法培训、大比武等活动巩固法律知识;发挥“传帮带”作用传授实战经验;应用无人机等数字化设备提升执法效率;整合资源,加强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打造一支肯吃苦、能担当、善攻坚的农业铁军。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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