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人民政府 W W W . H A I N I N G . G O V . C N
简体版 |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 浙江政务服务APP | 智能问答
今日海宁
Haining today

网站首页

市长之窗

海宁概览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办事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海宁
海宁司机之家:助力新就业群体服务升级

发布时间:2025-03-14 06:08 信息来源:融合编辑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多亏了海宁市司机之家的工作人员,指导我这么快得完成了平台注册,办好了所有手续!”近日,张师傅成为了网约车司机群体新的一员,他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接下来他就能正式“开张营业”。张师傅所提到的司机之家,正是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两新工委)会同交通、属地等单位共同为全市网约车司机打造的集党群活动、法律援助、困难帮扶、业务办理等于一体的暖心阵地。

近年来,在互联网技术与产业组织方式变革的双重驱动下,以平台化、去雇主化为基本特征的新业态就业模式快速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零工经济持续释放新动能,涌现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一大批新就业群体。作为嘉兴首个投入使用的网约车行业司机之家,离不开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早在2024年5月,海宁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两新工委)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成立网约车就业群体党支部,同时,指导组建了网约车行业联合工会,整合资源,完成会员登记、项目策划等工作,目前,已有1000余名网约车司机加入。

在海宁市网约车行业司机之家,网约车司机党员除了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外,还能享受技能培训、节日活动、咨询代办、免费自助洗车、休憩等关心关爱服务,随时寻求权益维护。中心也积极组织一批热心的骨干,组建了爱心车队,参与高考、救援等志愿服务。网约车就业群体党支部书记田景波说,面对网约车平台系统误判的投诉,工作人员会协助司机与平台沟通协调。遇到交通事故,中心还会联合属地马桥街道、市交通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等共建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平台纠纷调解、党群活动等,截至目前,已成功帮助近600名网约车司机解决了相关问题。

自2024年2月28日,在嘉兴五县两区率先挂牌成立以来,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两新工委)坚持党建引领,聚焦新就业群体重点领域,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形式,启动“新潮·聚力”改革,深化“新就业群体关心关爱八项举措”,强化权益保障。同时,会同住建局等部门积极解决外卖员“进门难”问题;设立全省首家外卖站食品安全监测哨点,让外卖骑手化身“特别监督员”;积极探索友好小区和商圈建设……全方位提升新就业群体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

除了服务好新就业群体,海宁市委社会工作部聚力打造党建引领“潮城善治”工作品牌,用好议事协商这一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金钥匙”,畅通居民建言献策渠道,实现协商成果由“议得好”向“办得好”有效转化,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电动车充电棚施工完成后,预计能够同时容纳40辆电瓶车充电,进一步筑牢了小区消防安全防线。”马桥街道丰收社区居委会委员沈吉宇说,桂语江南府小区,叠墅居民电动自行车无处充停,高层因夹层坡度陡滑、容易摔跤等原因普遍存在充电困难。为此,春节前,社区党支部依托桂语江南府小区“睦邻议事亭”,联动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成的民主议事团,出谋划策解决问题,推动电动车充电棚落地。

海宁积极构建“一体一厅一亭”,即社区服务综合体、社区居民会客厅、小区“睦邻议事亭”服务矩阵,强化基层党组织与物业企业、社会组织、共建单位多方联动,切实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居民群众真正成为共建家园、共治社区、共享成果的“主人”。截至目前,海宁已建设议事协商阵地405个,小区覆盖率达63.9%,助力“小事”在家门口解决。

此外,在基层治理方面,为纵深推进基层减负,双向发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问题,海宁市委社会工作部还牵头开展基层组织“滥挂牌”专项整治行动,已清理外部挂牌、内部指示牌及上墙制度6870块。

“摘下不必要的牌子,也卸下了无谓的负担,让我们基层干部更能抽出精力扎根到群众中去办实事。”海宁市海洲街道梨园社区王静书记表示,以前社区门头不大,上面悬挂的牌子五花八门,总计共有十五六块之多,室内大大小小的牌子更是数不胜数。专项整治行动后,牌子摘掉了,很多摊派下来的工作也一并取消掉了,协助性的工作也不用再考核,社区干部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居民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下一步,海宁市委社会工作部全力抓好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深化新就业群体服务和权益保障体系,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全力推广“西山经验”,撬动多元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建强全市专职社区工作者、专业社工、志愿者、网格员等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 浙ICP备14012341号 |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