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海宁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张仁叶 |
住所 |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86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25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25 | 期末数(万元) | 2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后勤保障。/做好开庭审理记录,调查取证,诉讼保全,填制诉讼文书,送达法律文书,案件归档及相关统计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8167388789X3 | 举办单位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本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各项管理条例、规定,围绕市法院“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145”工作思路,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保障服务法院中心工作。做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助力社会综合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应辅助工作。充分保障“安商驿站”法治服务项目,以企业所需为导向,保障“涉外商事”“买卖和加工承揽合同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提示”“防范企业用工风险”4个专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5200余家,该项目在嘉兴全市复制推广。全面保障“法护营商中心”实体化运行,海宁市“创二代”企业家司法需求座谈会等6场次。保障服务法院开展法润校园、巾帼普法、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系列活动43场,受众7200余人次。2、推进数字化建设,抓好网络安全工作。落实好省高院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一张网试点建设,确保新系统平稳运行。开发“遗产执行一件事”应用,以数字赋能实现对被执行人遗产的动态监管,获评2024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依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以及上级法院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网络安全常态化管理。3、强化队伍建设,抓好能力作风。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牢法院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法院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坚持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不断提升能力素养,积极参与“双星评比”“使命在肩海法有我”百日攻坚等活动,大力提升中心干警审判实务和综合研判能力。狠抓作风建设,参加我院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接受市委交叉巡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推进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做到“逢问必填应报尽报”,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4、取得的主要效益本中心充分保障我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全年参与诉前矛盾纠纷调处21631件,新收各类案件20451件,办结17291件。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继续保持嘉兴第一,全省前列。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法院对审判保障服务水平继续提高,中心自身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干警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限于本职工作,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投身“铸魂·赋能”工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干警坚守政治信仰,把讲政治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法院各项工作,把党建工作与法院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的信息化水平。推进完善电子卷宗、在线庭审等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工作的智能化、便捷化,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以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责任意识,继续抓好法院网络安全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以法院队伍建设总体目标为导向,注重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素质提升,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审判保障服务队伍。通过定期举办培训、交流等活动,提升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激发队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2025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升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保障质量与效率以及强化司法服务功能等核心任务,扎实开展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