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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土肥植保能源技术服务站

发布时间:2025-04-10 16:30 信息来源:海宁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海宁市土肥植保能源技术服务站法定代表人阮赞誉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农丰路389号
开办资金(万元)112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112期末数(万元)112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土壤肥料技术推广和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指导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防治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和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指导农药安全使用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利用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481751901790P举办单位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海宁市土肥植保能源技术服务站承担土壤肥料技术推广和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指导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防治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和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指导农药安全使用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利用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2024年,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着力推进肥药减量增效工作1.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和肥药施用监测。开展了春花作物、水稻、蔬菜和梨树等主要病虫害的监测,同时进一步优化了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2024年共发布各类病虫情报及防治意见15期。同时,根据嘉兴市农业农村局肥药施用调查监测工作工作要求,今年共部署了25个肥药监测点,开展施肥情况主体调查120户,通过不断完善肥药监测体系,为科学统计我市肥药施用强度打下基础。2.创建绿色防控和化肥定额制示范区。为加快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不断助推现代农业建设,2024年我站继续推进农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印发了《2024年海宁市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今年建设省级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2个,省级化肥定额施用示范区2个,嘉兴市级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3个,海宁市级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11个。示范区内通过生态调控技术、理化诱控技术、科学开展化学防控、全程统防统治、开展化肥定额施用以及农膜全程回收等各类集成技术的示范运用,积极示范推广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提高了广大农户对病虫害绿色防控的意识,将示范区打造成我市“肥药两制”的样本区,为进一步助推全市肥药科学使用工作积累成功经验。2024年,我市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运用面积24.97万亩,覆盖率63.17%。3.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有机肥推广工作。全市2024年完成611个土样取土检测,其中:市级取土检测任务468个、省级耕地质量变更取土测土117个和土壤污染防治监测点26个。根据省市发布主推配方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发布《海宁市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推荐)》。要求全市各镇(街道)通过媒体、技术资料、施肥建议卡等形式宣传主推配方,同时将主推配方发至各农资经营店、合作社和种植户,指导农资店按“方”进货销售,指导农户按“方”施用。2024年拔付2023年度配方肥补贴共347.879万元,购肥数量达8684.698吨;拨付2023年度商品有机肥补贴共107.94万元,购肥数量达3598吨。据统计,2024年我市申购配方肥补贴肥数量达1万吨,申购商品有机肥补贴数量达8700多吨,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4.继续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和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继续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我市于2023年全面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具体工作分三年实施,至2025年完成全部普查工作。截止2024年10月底,我市已顺利完成外业调查和内业制样检测工作,并通过验收;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三普成果汇总工作,深化土壤普查成果的运用,将普查数据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切实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我市5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工作,做好试验方案设计、田间施肥管理和采样检测工作,做好数据分析和填报,及时掌握我市耕地质量动态变化,为科学施肥、耕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5.加大肥药科学使用技术培训和宣传力度。今年我市共举办了1期市级肥药科学使用技术培训班。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技术人员及规模种粮大户共100多人次参加培训。同时在培训班上,和大户当场签订肥药定额承诺书并发放了施肥建议卡。要求全市各镇(街道)通过媒体、技术资料、施肥建议卡等形式宣传主推配方,将主推配方发至各农资经营店、合作社和种植户,指导农资店按“方”进货销售,指导农户按“方”施用。6.开展统防统治服务和健康小镇建设。开展小麦“一喷三防”防统治服务,在全市小麦产区开展小麦“一喷三防”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治面积14.4万亩次以上,对全市统防统治服务组织8家实施小麦“一喷三防”作业以奖代补,共拨付2024年度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70万元。印发《海宁市2024年晚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全市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8.84万亩以上,其中在海昌街道建设水稻统防统治整建制街道1个,防治面积1.56万亩以上,区域内水稻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通过扶持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建设,加强服务体系培育,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提质统防统治服务组织5个以上,新创建省级星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1个。据种粮宝数据显示:2024年,我市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9.25万亩,覆盖率为62.36%。(二)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1.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强化组织和政策保障。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班,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专班方案的通知》(海农发〔2024〕10号);出台新的补助政策,市财政给予40元/亩补助,镇(街)按1:1配套补助《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4〕28号),把秸秆离田利用率纳入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出台《海宁市农作物秸杆离田收集实施操作细则》(海农发〔2024〕32号)。二是建立健全秸秆收储体系。以加快构建我市秸秆收储体系,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为目标,构建“省级-区域性-村级网点”收储网络。2024年底前将建立2个省级标准化秸秆收贮中心(马桥街道湖塘社区和长安镇泰山村省级标准化秸秆收贮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培育本市秸杆离田收集主体2家,海宁桐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浙农现代农业(海宁)有限公司,2家公司已开展春花作物离田收集。引进市外秸杆离田收集主体3家,安徽旗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海县瑶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六爻农业装备(杭州)有限公司,3家公司单季作物离田打捆作业能力达30万亩以上。8月30日召开了全市晚稻秸杆离田收集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布置。目前,几家收集主体跟种粮大户离田收集签约面积达11万亩,争取晚稻秸秆离田利用率在50%以上,全年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在35%以上。全市形成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治理模式。三是合理布局秸秆终端利用企业。通过市场化招商引资,布局秸秆终端利用“五化”项目。目前全市已布局三个终端利用项目,年可消纳农作物秸秆达8万吨以上。2.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加强技术指导,推进农膜使用源头减量,规范农膜使用,逐步淘汰厚度不符合国家准的超薄地膜。同时,调整种植业生产方式与配套关键技术,积极引进试验、示范全生物降解膜。经市级审核,2023年符合补助的废旧农膜回收为142810公斤,下达补助资金共计185653元。2023年在全市选取了四个镇街开展了全生物降解膜推广试验。经市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镇街摸底,最终确定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2家,将经市专班备案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4年度各县(市、区)土肥植保与农村能源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嘉土植能〔2024〕1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海宁市2024-2026年度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调查与地膜残留监测项目,由浙江农林大学提供技术支持;2024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97.66%。3.深化农村沼气利用和安全工作。开展“三个一批”专项整治。全市统一制作安全警示牌(不锈钢),安装到各沼气设施现场点;统一制作安全生产制度(雪弗板),粘贴到各沼气用户室内上墙;每月至少1次明察暗访。对闲置弃用的沼气设施,采取以优先拆除填埋、次选盘活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置。对于改造提升的沼气设施,明确按“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维修更新、工艺调整优化、设施设备升级、健全管护制度等方式开展改造提升。通过开展全市农村沼气设施集中清理处置专项行动,目前,全市范围内还剩下沼气工程4处(其中1处弃用,3处在用)、户用沼气8处(在用)。(三)开展农业生态监测和治理等相关工作1.完成三河沿岸种养业整治工作。我市印发了嘉兴首个以沿岸种养业整治为核心的水环境治理方案——《上塘河、盐官下河、长山河沿岸种养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围绕重点流域沿岸开展行动,从种养业整治提升的小角度展开治理,切实减少农业面源入河污染因子。此次沿岸种养业整治涉及范围较广,针对涉及上塘河、盐官下河和长山河干流沿岸200米及支流沿岸50米之内所有的水产养殖户、花卉苗木种植户及畜禽养殖户,将分阶段进行腾退或治理提升。沿岸种养业整治列入的主体共有58家,目前已完成整治,三年工作两年完成。2.切实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积极开展农田面源污染监测工作,努力确保监测试验工作的可靠性与有效性,积极做好与省厅业务部门、浙江省科技大学等单位的协调沟通,由浙江省科技大学主导制定试验方案,从而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强对监测点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指导监督监测点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定的试验方案操作,对作物种植,施肥、径流、降水水样采样进行具体技术指导,把有关要求全面有效落实到日常田间管理当中;及时做好监测点水样、土壤的提取与送检。3.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监测。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2024年对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开展监测,对16个常规监测预警点和10个综合监测预警点开展采样、检测等具体工作,共采集土壤样品26个,灌溉水样品10个,农产品样品10个。通过对土壤污染状况的基本情况监测,可以很好地了解土壤污染状况,从而为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有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4.大力推进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2024年完成全市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2.1万亩建设任务,项目布局重点然落实在国控和省控断面流域的五个镇街,其中:许村镇2100亩;长安镇1000亩;周王庙镇900亩;盐官镇1000亩;海昌街道2200亩。5.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根据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办要求,先后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全市农业生产环境巡查检查、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加强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农业农村污染排查等系列排查活动。下发《关于开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的通知》,结合各科室工作职责及日常管理服务主要对象情况,分别以条线分管领导带队,建立6个督查组,对各镇(街道)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排查范围:重点针对肥药过量使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畜禽养殖臭气治理、农业废弃物处置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收储运等关键环节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6.开展2024年海宁市“无废乡村”创建工作。根据《嘉兴市“无废乡村”创建工作方案(2023-2025)》,2024年我市完成10家创建任务,分别是:许村镇文桥村、报国村,长安镇辛江村,周王庙镇新建村,盐官镇郭店村,丁桥镇民利村,斜桥镇永合村,袁花镇濮桥村,黄湾镇黄山村,硖石街道联和村。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将“无废乡村”建设与美丽乡村、优美庭院、美丽田园等创建有机结合,并通过创建“无废乡村”,积极营造全市“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无废城市”的创建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种粮宝系统主体信息维护难度大。目前我市统防统治、补贴配方肥和有机肥销售都已纳入种粮宝系统,但由于生产和经营主体文化层次不一、普遍年龄偏大等原因,经常导致信息无法及时录入。特别是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在农忙期间,生产主体往往忽视台帐及时有效录入。2.农田退水工程建设和运维资金无法保障。目前农田退水工程建设和管护省上级相关部门没有专项资金安排,我市开展项目建设需要借助“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整理”等项目,由于在项目设计标准方面与省厅建设要求无法统一,导致第三方评估得分较低;同时由于许多项目重建设轻管理,在后期管维资金无法进行保障的情况下,造成已建成生态拦截沟后期运维困难。
四、下一步打算1.继续稳步推进全市肥药科学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病虫害预报准确率,为科学防治提供有力保障,并开展监测及绿色防治技术的研究,完成上级下达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和化肥定额示范区创建。继续加大配方肥推广力度,确保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以上。2.切实开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耕地保护意识。3.完成年度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任务。以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2025年建设任务是2.1万亩。将根据上级文件对涉及央督的“零直排”建设提升任务进行分解,确保高质量完成央督整改。4.完成2025年“三普”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全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按照工作进度安排,2024年完成全市外业调查和内业制样检测工作,并通过专家验收,初步形成数据成果汇总和土特产专题分析。5.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6.完善我市农作物秸秆废弃物收储利用体系。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9月10日,按规定将事业单位法人林蔚红变更为阮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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