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海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海宁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李鸿 |
住所 |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309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5129 | 经费来源 | 财政适当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5325.3 | 期末数(万元) | 16700.6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妇幼保健、医疗与护理保健、助产技术服务和妇幼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及开展医学研究、教学;婴幼儿早期发展及0~3岁儿童保健、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产品研发和标准设计和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管理和指导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8147110368XN | 举办单位 |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3年,总建筑面积34807平方米,现有职工332人,是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于一体的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是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海宁分院,为海宁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健康保健和疾病预防诊疗服务。作为全市妇幼保健龙头单位,海宁市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产科中心、产科质控中心、产前诊断(筛查)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等设在院内,各项保健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拥有全市首家规范化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具备重症新生儿(早产儿)收治能力,重症患儿转诊率持续下降,多个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海宁市空白。成功创建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先后被授予国家级爱婴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分娩镇痛试点医院、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儿童眼保健示范单位、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单位以及浙江省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临床教学实习基地、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健康促进医院等荣誉称号。2024年度,在市卫健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强党建、筑根基,党风廉政建设展现新风貌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化巩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完善长效机制。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定学习计划,紧扣学习重点内容,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确保“第一议题”显实效。深化清廉医院建设。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典型案件分析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新规学习、以案说法等方式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将自觉遵规守纪成为每个党员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压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主体责任,持续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做优清廉科室等细小单元建设。推进党业融合,常态化开展支部共建、专家门诊、三级查房、病例讨论、教学授课、手术带教、科研指导等工作。规范推进“一对一”导师传帮带,持续提升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重点在科研指导上予以助力。2.重人才、补短板,学科发展取得新突破(1)学科建设内涵不断延伸。推进生殖医学诊疗、盆底诊疗、儿童康复等三大中心建设,持续探索生殖医学省市联合诊疗以及多学科协作模式,通过落实省级专家团队定期坐诊、增设男性专科、筹划生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完善辅助生殖技术板块、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以及培育本土人才等举措,迈出了辅助生殖技术的第一步。加强两个“中心”建设与作用,注重产前风险评估、产时紧急救治、新生儿重症监护综合发育照护、产后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及高危新生儿随访等全过程,刷新海宁市早产儿救治最小胎龄纪录。推进MDT的探索与实践,推进组建具有妇幼特色的专家团队、浙大妇院专家线上远程多学科会诊及线下点评指导等举措,实现产科、妇科、乳腺科等科室全覆盖,涵盖重度先兆子痫、卵巢肿瘤(可疑恶性)术前评估、重复性葡萄胎合并肺部占位病变诊治等病例,同比呈倍数增长。(2)始终关注国家绩效考核各项指标情况。每月召开国家绩效考核指标分析会,对标对表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和时限要求,查短板补弱项,强化数据日常管理,实时纠偏整改,有效提升核心指标质效。(3)“三支队伍”建设重点任务持续推进。一是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实施中层干部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后备管理人才库,培育出生缺陷防治人才、辅助生殖技术人才、专科护士等。二是优化职称评聘、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等方案。三是全面加强亚专科建设,开设小儿神经内科(儿童多动、抽动)、高危儿、儿童康复、漏尿脱垂等专科门诊。3.重质量、提服务,妇幼健康内涵延伸新成效(1)托育工作。完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落实托育机构健康指导员制度,组建婴幼儿照护师资库,开展婴幼儿0-3岁养育照护小组示教活动,指导全市服务阵地开展育儿、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强化“医育结合”健康促进,开发便捷托育服务信息模块,打造“潮宝宁好”养育照护服务品牌,配套托育园提质,入托率100%,在嘉兴市率先开设乳儿班。打造“专业化”托育从业人员队伍,开展多领域14期培训,承办第十六届保育员(师)技能竞赛,选拔优秀者参加省市竞赛,荣获省级三等奖1人,嘉兴级二等奖、三等奖各2人。(2)妇幼保健工作。持续推进城乡妇女“两癌”筛查,宫颈癌筛查率72.6%,乳腺癌筛查率73.8%,乳腺疾病占比60%。全面规范落实消除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孕产妇艾梅乙检测率99%以上,孕期检测率100%,孕早期检测率94.72%,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先天梅毒的发生率均为0。4.重创新、求突破,综合能力跑出新速度(1)在科研能力上下功夫。重点扶持学科品牌,妇产科成功获评嘉兴市县级(海宁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建立点对点科研项目互助帮扶小组,引入浙大妇院肿瘤科优秀科研工作支部,开展论文及课题的精准指导,发表SCI及国内期刊论文5篇,获批海宁市科协重点调研课题4项,成功申报嘉兴市级继续教育项目1项。深入推进浙大妇院合作开展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早期预测临床研究,作为项目合作单位参与2023年度浙江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基层卫生适宜新技术应用及示范-基于风险的宫颈癌精准筛查适宜技术推广及示范应用";作为项目合作单位参加浙大妇院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葡萄胎队列研究”以及“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阳性LSIL患者诊疗策略研究及精准预测模型探索”。(2)在改善就医体验上下功夫。优化服务流程,强化医生出停诊管理,诊室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建立综合预约体系,落实电话、微信公众号、诊间、自助机等多途径预约,专家门诊预约率同比增长2.67%,落实浙大妇院“专家号源”倾斜,实行就诊、检查、住院预约服务,提供一站式转诊。增加号源解决四维超声预约难问题,持续探索浙里护理,开设护理服务项目20项,满意度100%。入围海宁市机关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医疗机构。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生育率下降、医保报销政策转变。孕产妇数量下降,且外流至省级医院乃至上海等地就诊,各大医院的竞争和内卷也不断加剧,单凭县级医院的实力提升和加大宣传力度,无法根本性解决医院的孕产妇及病患来源问题。2.信息化和数据化建设程度较为落后。无法满足现今的数据统计、分析、建库及共享等功能,且在很多的数据统计收集上仍然采用人工和纸质手段,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与长三角区块领先于国内的信息技术产业高地不太匹配。3.妇幼健康需求正在发生结构性转变。随着生育率下降的大趋势,医院现有学科较为单一,服务内涵与群众的新期盼还有差距,未来业务收入、学科建设等较难激发新的增长点,陷入发展瓶颈。 |
四、下一步打算 |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2.谋划“十五五”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前瞻谋划战略性任务和突破性方向,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共识。3.坚持党管人才,完善全生命周期干部管理体系,迭代优化干部选育管理机制,强化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运用。4.推进与浙大妇院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人才交流互动活动,持续推进多元化人才发展激励机制,制定科学的人才招聘计划,实现人才精准引进,夯实青年骨干人才梯队建设。5.建立和完善科研平台,持续培养本土化科研人才。6.强化学科内涵建设,加强核心专科能力建设,对优势学科、成长学科、弱势学科实施针对性精准支持。7.围绕群众新需求,推动建立覆盖“疾病一营养一疼痛一心理一康复”等方面的综合诊疗模式。8.优化妇幼健康管理新模式,探索托育行业产学研合作,力争妇幼健康卫生各项指标有新突破,成果有新进步。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11月27日海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海宁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单位名称变更为海宁市妇幼保健院(海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海宁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
相关资质认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7110368X33048111G1001)有效期自2024年6月13日至2033年7月9日。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4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2024年没有涉及社会投诉。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