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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25-04-10 16:30 信息来源:海宁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海宁市实验小学法定代表人许蕾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长埭路419号
开办资金(万元)14233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14434.71期末数(万元)14078.18
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481471103102E举办单位海宁市教育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海宁市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1)为了确保全体教职工了解章程内容,学校制定了多种宣传措施,如张贴宣传、在教职工大会上解读章程等。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工对章程内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形成共识。(2)学校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严格按照章程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3)章程实施后,学校管理更加规范,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也得到了增强。2.开展的业务活动(1)深耕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组织各年级开展跨学科学习的“综合化学习周”系列活动,实现学生学习质量和核心素养双轨提升。活动新闻分别在海宁市“大潮网”、浙江省“中国蓝”网络媒体中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学校全面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合理安排社团活动,为孩子提供全面、自主、富有个性的发展平台。学校领导班子重视落实教育共同体活动的开展,8位老师赴云和县实验小学开展送教支教活动,有力推动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共同探索教育共富。(2)深化培根铸魂,强化五育融合学校依托“红领巾博物馆”,实施“红船旁的潮童”主题课程,以“红船旁的少年警校”为载体,重视培养学员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能力。通过“国旗下讲话”,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怀。结合传统节日、重大节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融入社会,参与社会正能量宣传。(3)筑牢安全防线,共创平安校园2024年,学校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安全问题,结合各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通过校园宣传栏和网络媒体平台、安全教育讲座等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还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交通部门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展了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4年学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学校共招生569人,毕业学生599人。2024年,学校党总支被海宁市教育局授于十佳优秀党建品牌、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4年1月学校被海宁市教育局授于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检查评价良好学校荣誉称号。2024年9月学校被海宁市教育局授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试点学校荣誉称号。2024年12月学校被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授于浙江省心理辅导一级站荣誉称号。24位教师被评为海宁市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最美教师、海宁师名师、海宁市学科带头人、海宁市优秀骨干教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方面未能形成有效合力,学校德育品牌建设的落实与彰显还缺少支架与载体。2.部分教师教学方法传统,缺乏创新,教学质量不高。学校教师梯队建设不足,高层次名优教师数量不多,与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要还有差距。
四、下一步打算1.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合作,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法。拓宽德育途径、创新德育方法,注重在德育的实践性方面做文章。2.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质量。通过青训班、教师讲堂等加强名优教师培养力度,培养结构合理、能力强、有活力的教师队伍。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8月14日,我单位按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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