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海宁市水产技术服务站 | 法定代表人 | 黄俊杰 |
住所 | 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农丰路389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67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67 | 期末数(万元) | 67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指导服务工作;指导渔业绿色发展,开展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81754921797F | 举办单位 |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海宁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省级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县建设2024年重点开展了省级稻渔综合种养重点示范县的创建工作。依据创建方案,已针对3个基地分别开展创建指导与实地检查工作,当前台账与基地建设已基本完成,正等待省厅进行考核验收。同时,重点推广实施全市4个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创新试验项目(稻-鳅-鸭、稻-蛙、稻-虾-鳝、稻-鳜鱼)。从当前实施效果来看,稻-鳅-鸭模式成效显著,于10月在海宁市稻渔综合种养现场培训交流会上被重点推广。11月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在海宁召开稻鸭共育现场观摩会。(二)推广稻渔综合种养为加速推进稻田养殖小龙虾等稻田综合种养的面积,依据各镇街的稻田种植规模,下达了稻渔综合种养推广任务。当前,海宁全市已达成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5000亩的既定目标,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约为2.02万亩,其中共生模式的面积约为8000亩,轮作模式的面积约为12000亩。(三)抓好重点工程项目一是完成鸿海红螯螯虾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的验收。二是积极开展2025年省级农业“双强”盐官红螯螯虾良种繁育基地和周王庙镇设施化鳜鱼养殖项目的申报与立项工作。三是有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创新项目验收以及对新增稻渔项目的立项指导。(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2024年重点开展了水产品安全大检查工作。针对全市养殖主体,分别开展了水产投入品检查、养殖生产三项记录核查、安全生产检查以及水质检测等工作,累计发放渔业用药明白纸886张、各类宣传资料2793份。共组织进行了279批次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97.84%。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在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感到乡镇基层承担渔业生产管理职责的岗位人员流动频率偏高,易造成工作传接不畅、老带新、传帮带难以完成。这种情况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稳住人才队伍。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推进稻渔新质生产力发展一是借助技术创新项目的成效,构建“更高效、更生态、更安全”的稻渔生产模式。二是推动稻渔产业一二三产融合。三是推进海宁市稻渔品牌的打造与挖掘工作。(二)深化红螯螯虾产业发展一是做好苗种繁育与保障工作。借助院地合作、三农九方项目等平台,积极推动繁育主体开展基地提升改建工程,推进渔业设施设备朝着设施化、智能化方向的示范运用,提高苗种繁育量,保障全市优质苗种的充足供应。二是加快红螯螯虾绿色食品标识认定工作的推进速度。三是持续推进良种选育工作。四是推动全产业链模式提升。指导主体进一步规范“公司+农户”模式,构建合作共赢的联结机制。五是争取通过红螯螯虾省级良种场评定。(三)抓好工厂化设施养殖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盐官镇红螯螯虾良种繁育基地双强项目的建设,与此同时,做好周王庙镇设施化鳜鱼养殖项目以及海昌街道光伏渔业项目现代化渔业的探索工作。(四)持续推进健康养殖继续加强规模以下养殖场尾水排放治理。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8月27日,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2024年12月23日,法人证书期满换领。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4年度信息宣传先进科站。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