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海宁市河湖与农村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徐飞燕 |
住所 | 浙江省海宁市区海昌路288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5112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31497.53 | 期末数(万元) | 131457.14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重要江河湖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管理河长单位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级河道堤防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中型及以上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承担圩区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工作;协助扩大杭嘉湖南排海宁段工程管理相关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81782918173K | 举办单位 | 海宁市水利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市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2024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1.加强河湖管控工作。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检查81次,出动243人次,检查河道约1.9万公里,累计发现并整改“四乱”问题15处。发布实施全省首个河道物业管理规范、海宁市首个水利类地方技术性规范《河道物业管理规范》。2.落实涉河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检查78次,出动162人次,检查对象80个,发出临期提示3项,发现问题4处,其中现场立即整改2处,通知整改完成2处。3.开展闸站、堤防、绿化管护。发布实施全省首个河道物业管理规范、海宁市首个水利类地方技术性规范《河道物业管理规范》。委托物业化服务单位做好日常管养工作,白漾河区块开机总时1461小时,翻水量1578万立方米,仲家浜闸站开机总时313小时,排水总方量为92.93万立方米。对25段231.56公里堤防实行标准化管理巡查,对县级河道定期实施绿化养护,对已创标县级河道、圩区堤防开展白蚁防治,对排查发现的53处蚁患完成灭治,并安装白蚁监测装置,放置生态干扰剂,做好白蚁长效治理工作。4.落实其他交办事项。按时处理数字城管交办件44件。落实新塘河西段河长制管理工作,常态化使用“河长”APP巡河履职,发现相关问题15个,均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信访办理。(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实施民生实事工程。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农村水系治理65.7公里,完成率109.5%,新增滨水绿道6公里、城乡亲水节点6个,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6个,其中洛塘河获评浙江省2024年度幸福母亲河优秀案例,丁桥镇海潮村入选浙江省2024年度高品质水美乡村典型案例。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提升改造农业灌溉泵站机埠30座,完成率120%。完成2024年度农业灌溉工程更新升级任务66座,为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增添水利底色。2.推进全域幸福河湖。推进全域幸福河湖项目县建设,完成水利投资1.4亿元,实施镇村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治理河长8.5公里,神仙湖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新建环湖步道4.5公里,新增水土保持措施8万平方米,2024年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河道治理8公里。印发《海宁市水域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宁市水域指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对镇村河道清淤项目现场测量、记录过程管理资料核查不够细致 |
四、下一步打算 | 1.着力推进全域幸福河湖项目县建设。加快完成项目建设,积极打造标志性成果。2.继续推进农村水利建设。在已下达2025年度镇村水利面上及综合性项目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指导服务镇村尽早启动项目建设。计划实施河道清淤及综合整治30公里,疏浚土方14万方,河道绿化100亩,新建生态护岸20公里,打通断头浜11条。3.常态落实“清四乱”工作。积极开展河道巡查,按照边查边纠、立行立改的要求,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及时开展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水域监测评价工作等。4.继续抓好日常管理。继续落实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新塘河西段河长制管理工作,继续委托物业化管理单位做好白漾河区块、仲家浜闸站日常运行管理,对25段231.56公里堤防实行标准化管理巡查,对县级河道绿化开展定期养护。做好市长电话、数字城管等交办件的办理工作。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