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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10 16:31 信息来源:海宁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单位名称海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法定代表人陈丽莉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二号楼12楼
开办资金(万元)6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60期末数(万元)60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风险研判、指挥调度、决策服务的具体工作;承担推进数字法治改革,协调指导政法智能化建设和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具体事务;做好平安法治类基础数据的归集和治理工作;协助市级平安法治平台建设,推动发现告知、调度派遣、事件处理、跟踪回访、评价结案等全链条智能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48155753232X6举办单位中共海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在中心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人少事杂等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在不断深化中提升平安建设工作质效。在平安海宁建设20周年的节点上,聚焦“嘉兴前列、全省优秀”目标,制定工作要点,开展十大重点行动、开展枫桥式基层单元和系统平安两项建设,每月开展形势分析,总结特色亮点,分析短板弱项,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市平安工作专班每周开展平安检查,共检查单位场所1319家,督促整改问题7250个,在嘉兴市平安建设“三查三整改”中,我市整改到位率100%。全市命案起数、电诈发案数和损失数、安全生产事故数和亡人数、交通事故亡人数、火灾事故数等核心指标均明显好转。组织开展文艺巡演、微视频大赛、摄影大赛等平安建设20周年十大系列主题活动,嘉兴启动仪式在我市举办,平安建设氛围进一步浓厚。二、在不断探索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西山经验”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调研并批示肯定,全省推广。创新打造“枫桥经验”园区版、高校版,发布“枫桥式园区”建设十个一工作指引,建立“平安高校”协同治理工作机制,以东方学院为试点,建立协同治理联盟和“四个一”工作体系。制定海宁市推进“嘉里韧治”工作清单,起草制定《海宁市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量动态排查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物品。强化三类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总结违法犯罪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推动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政府救助保险机制。聚焦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加强排查管控,不断提升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三、全面推进政法一体化远程办案项目建设。组建工作专班,带领专班研究跨网跨部门技术方案,形成探索4套建设方案,多次赴嘉兴、省政法委沟通汇报,最终确定的建设方案得到省政法委认可,结合政法各单位远程办案需求,在做好省级要求的基础上增加远程证据展示、签名按捺特写、电子笔录签订的特色功能,形成远程示证、文书送达的特色应用场景,该项目在海宁完成实施,成功争取到省级试点并同步到中央试点,获得省补资金100万元,同时海宁为嘉兴提供应用推广方案,向省政法委提供技术方案,9月18、19日,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杭州召开,海宁市做书面交流;四、稳步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指导政法各单位稳步推进数字法治工作,协调推进列入全省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4”的8个项目,确保3个主办项目和5个协同项目全面集成并上线,推进海宁本地特色应用的向上推荐和申报,针对基层治理四平台系统的停更,和社工部一起重构海宁事件流转平台,优化群体性事件预警算法模块,新增事件跟踪处置模块,结合全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推广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参与省市的各类调试、使用,及时对使用情况向上反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三类重点人群管理难度大,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故意隐瞒病情、居家弱监护,外来新居民病患排查难,以及病情反复性、突发性等客观因素,带来的小概率肇事肇祸风险始终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一要推进社会治理强基工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五刚五柔”韧性治理机制,从执法司法、服务管理、多元参与等三个类别项目化推进,特别是围绕新兴领域、经济金融、家庭情感、邻里关系、劳资关系等重点领域,逐个领域加强治理、逐个领域修复社会关系,做到一领域一方案、一领域一策略。纵深推进“西山经验”应用推广,针对城市、集镇、农村、园区4种区域形态,深入开展“千企百村平安共建”和“枫桥式”基层单元建设,深化“平安高校”协同治理向更多高校拓展,打造“西山经验”集群,推动社会治理实践向更多理论成果转变。深化毗邻警务建设,通过资源共享、风险共防、责任共担、平安共创,着力打造毗邻警务“海宁样板”。二要推进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提升工程。坚持惩戒与挽救相结合,统筹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全面加强流动人口和“三类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形成有效防范危害行为的制度机制。深化“乡亲大走访”协同共治模式,打造海宁“潮城乡亲”走访品牌,建立建强“乡音人才库”,引导鼓励流动人口主动参与基层治理。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政府救助保险机制,深入推进长效针剂治疗项目,进一步降低肇事肇祸风险可能。在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制定违法犯罪青少年和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地方标准,细化实施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建立接力式观护帮教模式,推动建立权责明晰、衔接有序、专业高效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建立“社会帮教向监狱延伸、监狱教育向社会延伸”的“双延伸”机制,实施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建设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指标体系,提升社区矫正监管和执法质量。三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推动市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理顺体制机制、提升实战实效。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加强前端排查、常态分析、多元解纷,协调统一受理、依法流转、加强督办,用足用好基层普查、政法精查、部门联查、数字云查“四查工作法”,以及解决、解释、解困、解气“四解工作法”,实现信访、调解、诉讼一体推进,推动矛盾风险解决在前端、化解在基层。聚焦社会治安风险防控,推动防入侵、防砍杀、防冲撞、防爆炸等不同场景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完善落实“打防管控建”各项措施。健全“平安共建日”机制,推动政法专业力量、群防群治力量和基层工作者的融合发展,汇聚平安共建合力。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7月17日申请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1、变更单位名称:由“海宁市基层治理信息中心”更名为“海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变更单位住所:由“海宁市文礼路7号”变更为“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12楼”;3、根据三定方案变更了宗旨和业务范围。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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