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水利局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为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筑起“硬屏障”。 据悉,“六项机制”建设具体是指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工作机制。按照上级要求,我市需在今年年底前100%完成在建工程以及3级以上海塘(堤防)、小(1)型以上水闸(泵站、闸站)、中型以上灌区等运行工程的“六项机制”建设工作。 目前,我市已摸清建设清单,分别是在建项目1个、3级以上堤防18段、小(1)型以上水闸9座、泵站8座、闸站38座、中型灌区1个。 围绕“六项机制”建设具体内容,我市将建立查找、研判机制,组织专家和相关工程(单位)员工,从单位资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责任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方案管理以及施工作业、设施设备、周边环境、人员行为等方面全方位查找辨识危险源,研判风险等级。 在建立预警、防范机制方面,将要求各工程(单位)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分析可能导致的事故,并根据事故诱因,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风险管控措施包括且不限于建立制度机制、巡查检查、监测预警、培训教育、宣传警示等。 与此同时,我市将做好处置、责任机制的建立,要求各工程(单位)有针对性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险情,明确现场处置、伤员抢救、人员撤离等措施。同时,要强化责任落实,逐一落实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对各工程(单位)开展“六项机制”建设做好帮扶指导,确保在今年5月底前,实现每个工程(单位)均有个性化的风险管控表和隐患排查表,推动实现“六项机制”全覆盖目标。 海宁市传媒中心记者 | 马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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