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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5/2025-93021 发文机关:市经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19 16:53
责任部门:市经信局 责任科室:产业升级与品牌建设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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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省级医药储备)拟奖励情况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期间,将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省级医药储备)拟奖励情况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经过7天的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我局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9日

相关链接:关于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省级医药储备)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