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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5/2024-88524 发文机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06 15:22
责任部门: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科室:海宁市园林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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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规范我市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浙江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海宁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在结合我市实际,并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后,我局对《海宁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海宁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局。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6日至12月5日

联系人:蒋佳栋  联系电话:0573-87001863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  邮编:314400

附件:《海宁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


相关链接:关于对《海宁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