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海宁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开展了《海宁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合理化建议征集。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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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海宁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开展了《海宁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合理化建议征集。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