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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01/2025-94006 发文机关: 市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6-10
所属栏目: 政策解读 有 效 性 : 有效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5-06-25 1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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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宁市贯彻浙江省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承接落实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根据《浙江省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要求,结合海宁市实际,制定以下承接落实方案。

二、主要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嘉政发〔2025〕6号)

三、起草过程

我市于2025年2月上旬启动《海宁市贯彻〈浙江省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承接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承接落实方案》)编制工作,在贯彻落实省和嘉兴政策基础上,于3月5日形成《承接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经书面征求意见、部门征求意见征询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9日,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综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5月29日经十六届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10日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公布,正式实施。

四、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包括8个领域43条政策,除交叉重叠部分外,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支持总额约94.51亿元。

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36.71亿元。包含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支持全链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保障、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通人才有序流动通道6条措施。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

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1.31亿元。包含因地制宜布局新质生产力赛道、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数实融合发展、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5条措施。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2.34亿元。包含更大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做旺文体旅消费、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强服务业平台和主体5条措施。

四、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建设

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20.6亿元。包含深化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建设、推进航运海宁建设、支持低空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轨道上的海宁”、稳步推进交通惠民5条措施。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0.3亿元。包含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防范企业出口风险、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提升展会影响力、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6条措施。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40.06亿元。包含更大力度营造投资环境、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强化用能要素保障4条措施。

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7.79亿元。包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4条措施。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

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35.75亿元。包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推进“幼有善育”、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支持推进“弱有众扶”8条措施。

此外,《承接落实方案》结合海宁实际,进一步明确了28条拟向上争取事项和具体争取目标,形成《海宁市积极争取省政策事项清单》。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在本方案及上级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抓紧出台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五、其他说明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解读单位: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俞璐平

联系电话:0573-87287295